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江西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09-08-17 至 2009-09-1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资产状况
总资产581.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203.88万元流动资产: 377.53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他:万元
总负债:41.88万元
所有者权益:539.53万元
经营状况
年份营业收入主营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前一年度549.42万元497.64万元-6.12万元-7.26万元
前二年度120.51万元90.61万元48.7万元32.38万元
注册资本:500万
企业人数:5
项目简介江西省粮油进出口有限公司系由原江西省外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公司)于2006年收购并改制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主要从事对外贸易、大米出口、粮食收购、销售、国内贸易等业务。
现经江西省粮油进出口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通过,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93.6%股权依据江西人和大华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赣人华评字(2009)第0503号)评估报告,以人民币505.1万元的价格公开挂牌转让。
重大事项揭示购买方在报名时应承诺:应承诺按同等价格受让公司另一股东6.4%的股份;标的企业现有职工愿意继续留在标的企业工作的,购买方应承诺继续履行与现有职工签订的原劳动合同。
转让基本要求1、本标的挂牌期自2009年8月17日至2009年9月11日17时止,意向受让人须在挂牌期内报名,挂牌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省产交所对已报名的意向受让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人发送资格审查通知书。意向受让人须按通知书的要求缴纳200万元履约保证金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取消其竞买资格。2、挂牌期满经资格审查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即确定为受让人,受让人与转让方按照挂牌公告要求直接签订《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进入竞价程序确定买受人(具体竞价方式、规则另行通知);如进入拍卖程序,在拍卖公告期内仍可接受报名。3、受让人确定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时必须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计利息)自动转为部分转让款。若受让人未全部履行上述义务则所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未成交者所缴纳的的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受让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4、产权交易及股权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手续费、佣金、产权过户相关税费等),由受让人承担。如进入拍卖程序则拍卖佣金由受让人承担。5、自评估基准日后至工商登记完成期间,标的企业的经营性盈亏由受让方按股权比例享有。
受让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受让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法人或自然人;2、受让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持有产权比例本次转让产权比例
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93.6% 93.6%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挂牌日期2009-8-17
挂牌期满日期2009-08-10
延牌处理
交易所咨询电话0791-8526621 8523082
交易所经办部门产权交易部
交易所经办人万先生
代理机构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电话13870800573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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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产权交易部
- 联系人:万先生/黄先生
- 地址: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87080057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liangrui@netsun.com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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