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西中建万佳燃气有限公司90%股权及1404.25107万元债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江西/南昌 | 所属行业: | 不限 |
挂牌日期: | 2010-11-01 至 2010-12-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江西中建万佳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江西省-九江市(江西省湖口县洋港)
法定代表人 孙平
成立时间 1997-08-01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2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石油石化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0565606-9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液化石油气(气体充装注册登记证有效期至2012-11-18止)及其相关配套的仪器.仪表.燃气用具.设备批发.零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协服务开发中心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962.49 -74.09 -16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751.44 3471.29 -1719.85
审计机构 北京中逸兴盛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0-05-31 0 -68.09 -68.09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637.21 3820.2 -2182.9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江西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办公厅
核准(备案)日期 2010-07-08
评估基准日 2009-07-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800.4 2258.95
负债总计(万元) 3567.03 3567.03
净 资 产(万元) -1766.63 -1308.0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26.9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中逸兴盛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展达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转让的江西中建万佳燃气有限公司1404.25万元债权具体组成为:纳入评估范围的应付账款——中协服务开发中心437万元;其他应付款——全国政协办公厅服务开发中心364.5万元、中协服务开发中心——601.452970万元、贤达林餐厅——0.4915万元、中协宾馆——0.8066万元。
其他内容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协服务开发中心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4号
法定代表人 梁晔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213--X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办公厅
组织机构代码 00001131-6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504.25107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2、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挂牌价格25%的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
3、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按期签订交易合同的;
4、意向受让方同意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后,转让方即可领取本项目全部交易价款;
5、受让方须承继评估报告中的债务,具体债务处理方案如下:(1)对转让方及其所属单位的1404.25万元的债务,受让方须按转让条件第1条 的规定支付;(2)欠九江商业银行的1800万元抵押贷款受让方在取得标的公司的股权后,由标的公司以受让方应享有的权益,单独支付,转让方不再承担相关责任;(3)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代替转让方承担对九江商业银行300万元担保贷款的担保责任, 并到银行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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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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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受让方须为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单位,合法经营,且具有良好的 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80万元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 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83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 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 鑫通资本 施先生 电话:13370083068 传真: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