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机器设备一批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6BJ1003014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江西 | 所属行业: | 不限 |
挂牌日期: | 2016-12-16 至 2017-01-17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机
械 设 备 |
名 称 | 焊接生产线设备、爱迪尔专用模具等 | 所在地 | |
规格型号 | 详见评估报告 | 成新率(%) | ||
计量单位 | 数 量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100.0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下午17时 | |||||
交纳方式 | 电汇 | |||||
保证事项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100%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③未按约定时限付清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的。 | |||||
处置方法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标的资产统一组织预展,预展时间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30日(工作日),预展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新厂东路208号 联系方式:13767801099 (需提前电话预约)。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现场踏勘有关规定,除已确定的预展时间外不再另行安排预展时间。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表示对标的资产瑕疵及数量、现状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2、本次转让的机器设备为焊接生产线设备和爱迪尔专用模具,其中焊接生产线设备于2009年从合肥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购进的二手设备,并于2014年改造,截至评估基准日该焊接生产设备能正常使用,目前处于闲置状态;爱迪尔专用模具于2009年从合肥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购进的二手设备,均使用十年以上,因爱迪尔汽车停产致使该模具未能正常使用,本次评估是评估该模具的报废残值。 3、标的资产的数量、质量以现场实物为准,信息发布所载清单、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质量完好等一切瑕疵担保责任,并且不能保证主体和附件是否完好无损,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不承担售后服务。 4、本项目受让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具体标准为:成交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部分收取5%服务费;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取3%服务费;1亿元以上部分收取2%服务费。 5、本项目情况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6、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为含税价格(专用增值税3%)。 |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剩余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同时另行交纳5万元拆运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在付清全部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的确认、交接工作,并在交接后2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资产清运完毕。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要求的时间进行资产移交,移交资产的数量、质量以现状为准。 3、在资产移交过程中如遇需拆解、切割等,须经转让方同意后开始施工,并承诺按相关施工的规范要求,尽到安全施工义务,确保资产存储地点硬件设施不受损害。 4、标的资产清运过程中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自受让方进入现场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 5、受让方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要求达到场平地净,不遗留任何标的附属物,并签署《移交确认书》。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李薇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629566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