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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西长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65%的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江西/南昌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09-05-18 至 2009-06-1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挂牌价格:68.1万元

  企业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其他社会服务业

  经济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3-11-10

  经营范围:品牌轿车销售、汽车及零部件的销售及相关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许可的除外)

  主营业务;品牌轿车销售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谭兆春

  企业人数:54

  项目简介

  江西长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长力汽车)是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力股份)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从事品牌轿车销售、汽车及零部件的销售及相关服务,经营场所系租赁昌南工业园朱桥东路1号及江西轻型汽车修理厂部分土地。经长力汽车股东会决议及长力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同意出让长力股份持有的长力汽车99.5%股权中的65%部分,剩余的34.5%股权仍由长力股份持有。

  此次挂牌转让的是长力股份持有的江西长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65%的股权,详见开元(湘)评报字[2009]第020号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2月28日,评估值68.09万元。

  挂牌价格:68.10万元。

  联系方式

  出让方联系人:黄先生

  出让方电话:0791-8386081

  代理机构: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产权经纪部

  代理机构电话:0791-6212143

  重大事项揭示1、长力汽车所属房屋(包括子公司的房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2、长力汽车所属房屋均建在企业所租赁的土地之上。

  转让基本要求1、挂牌期自2009年5月18日至2009年6月15日17时止,意向受让人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受让申请。挂牌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人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意向受让人发送资格审查通知书,意向受让人须按通知书的要求交纳13万元履约保证金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2、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意向受让人,即确定为受让人,受让人须与转让方按照挂牌公告要求直接签订《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意向受让人,则进入竞价程序,竞价相关事宜另行通知。3、受让人一经确定,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即转为定金,未成交者履约保证金在确定受让人后三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4、意向受让人在最终被确定为受让人后2个工作日内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同时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否则不予退还所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已转为定金),且所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终止。5、受让人必须承担此次转让涉及的产权交易手续费、佣金及过户过程中的税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产权经纪部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产权经纪部
  • 联系人:郑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791-6212143/852308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受让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资金支 付能力,具有较强的依法依规行为能力。 2、由于转让方65%股权转 让后,失去了对标的企业的控股权,为了保证转让方所持标的企业 的债权(14267046.00元)得到偿还,受让人须承诺在2009年12月15日 之前代标的企业偿还所欠转让方的债务9273644.90元(在江西省产权 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前受让人须用自身相应价值的股权质押或实物 资产抵押的方式作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