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江西/南昌 | 所属行业: | 住宿餐饮及旅游业 |
挂牌日期: | 2009-08-12 至 2009-09-0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实物资产
房屋土地江西新余商务酒店位于北京市西三环金家村桥南海淀区吴家场路51号(道乐蒙恩商务街C座)酒店共10层,其中地下二层,建筑面积3426.4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562.19㎡。
设备资产酒店空调、打印机、电视机等酒店设备.
其他资产流动资产797712.5元
项目简介江西新余商务酒店位于北京市西三环金家村桥南海淀区吴家场路51号(道乐蒙恩商务街C座),全欧式风格。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附近有1、4、68、300、473路等公共交通线路和地铁1号、9号线。距天安门广场15公里,车程约15分钟;距北京西客站仅5公里,车程约6分钟;距2008年北京奥运会主场馆——国家体育馆(鸟巢)车程约25分钟;距首都国际机场45公里,车程约50分钟,交通十分便利,商业氛围浓厚。
酒店共10层,其中地下二层。建筑面积3426.4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62.19㎡。经过精心装修,酒店于2008年8月8日开张营业,可同时提供住宿和餐饮服务。酒店客房部设有新颖时尚、配置先进、装潢精致的豪华套房、单间、标准间共40余间,房间内中央空调、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长途直拨系统一应俱全。酒店一、二层餐厅设有大小包厢、雅座、散座及情侣餐桌,大厅可同时接纳160余名宾客就餐。
转让基本要求
1、挂牌期自2009年8月12日至2009年9月1日17时止,意向受让人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提出书面受让申请并交纳600万元履约保证金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2、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意向受让人,即确定为受让人,受让人须与转让方直接签订《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意向受让人,则采取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人。3、受让人一经确定,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即转为定金,未成交者履约保证金在确定受让人后三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4、受让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否则所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终止,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本标的,定金不予退还。5、受让人必须承担此次标的转让过程中涉及的产权交易手续费、佣金及过户过程中的税、费,如采取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人,受让人还应承担竞价服务费。
经办人:涂女士
电话:0791-8526621 8523082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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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江西新余商务酒店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涂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791-8526621 852308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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