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项目名称搜索  按转让方名称搜索
生交所 > 江西 > 建筑业 > 股权
【项目名称】贵溪市十五冶金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4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1BJ1004799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江西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挂牌日期:   2012-01-04 至 2012-02-03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贵溪市十五冶金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江西省(贵溪市黄石路) 
法定代表人王铁山 
成立时间2008-03-28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50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建筑业 
组织机构代码67242632-X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劳务输出、劳务派遣、职业介绍(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5-16);焊接作业分包贰级、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贰级、油漆作业分包资质、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资质、混凝土作业分包资质、木工作业分包贰级、模板作业分包贰级、抹灰作业分包资质、钢筋作业分包贰级、砌筑作业分包贰级(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 
职工人数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十五冶第二工程有限公司40%
2贵溪市友福劳务服务有限公司12%
3翟道清12%
4侯志如12%
5赵县平12%
6林秉发12%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49.67 15.85 12.18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81 15.3 65.7 
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1-09-30 48 2.92 0.72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82.5 19.82 62.6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湖北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1-12-29 
评估基准日2011-09-30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82.5 82.06 
负债总计(万元)19.82 19.82 
净 资 产(万元)62.68 62.2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24.9(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黄石阳光联合会计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十五冶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江西省[360000]江西省贵溪市黄石路8号 
法定代表人陈国华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6000 
经济类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建筑业 
组织机构代码57610382-X 
经营规模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00024915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24.9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挂牌总价30%的保证金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应于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就以下事项做出书面承诺:(1)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到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日期间,同意因企业盈利而增加的净资产由转让方享有,同意因企业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由受让方承担。(2)成为受让方后,同意标的企业名称不再使用“十五冶”字样及冠名权,并在本次股权转让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时,同意按照标的企业就本次股权转让形成的相关股东会决议将标的企业名称变更为“贵溪市金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的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7.47万元  
交纳方式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2 人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714-621734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