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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国电九江发电有限公司49%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0BJ1003939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江西/九江   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挂牌日期:   2010-10-29 至 2011-03-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国电九江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江西省-九江市(江西省九江市金鸡坡) 
法定代表人汤方辉 
成立时间1995-11-21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7472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电力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70550693-3 
经营规模大型 
经营范围为九江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的建设和发电生产服务、节约能源项目开发、粉煤炭综合利用,发电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检修项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职工人数45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国电江西电力有限公司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173562.07 1433.86 1939.65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312165.68 287220.76 24944.92 
审计机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0-09-30 121098.94 -9391.24 -9231.41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307198.06 291484.55 15713.5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0-10-20 
评估基准日2010-06-30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302012.91 342829.51 
负债总计(万元)287678.64 287678.64 
净 资 产(万元)14334.27 55150.8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27023.9263(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国电九江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7.472亿。目前国电九江发电有限公司账面实收资本账面值为55240万元,国电九江发电有限公司未到位资本金为19480万元。
2、关于标的企业产权等相关事项,请参阅《资产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国电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江西省[360000]南昌市[360100]市辖区[360101]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中凯国际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汤方辉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96851.809339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电力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69097446-9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10931061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27024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挂牌总价10%的保证金(即人民币2702.40万元)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如协议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交易价款;若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最终受让人时,上述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原路退还给支付人;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应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双方签订完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参股49%与转让方共同建设新的火电厂。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能为标的企业提供年燃煤量的50%。
5、意向受让方须应书面承诺同意未到位资本金与转让方共同按照双方股权比例以现金补足。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1、须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50年以上(含50年),且年产量达5000万吨以上的国有大型煤炭生产企业;
2、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截止至2010年9月30日银行存款不得少于8亿元,需提供银行存款证明;
3、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须连续三年盈利,依据提交的2007、2008及200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2702.4万元  
交纳方式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受托会员经纪会员名称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薛茂盛  联系电话010-51267288  
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郭威 联系电话010-66295720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陆艺 联系电话010-66295652 
交易机构传真010-66295588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国电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薛茂盛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26728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