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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景德镇博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5%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江西/景德镇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1-03-10 至 2011-08-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挂牌价格:127.3300万元

  此次拟转让的标的为景德镇市文物商店所拥有的景德镇博利房地产有限公司45%股权。

  景德镇博利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18日,经江西大信诚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该公司2010年11月30日总资产395.21万元,负债112.26万元,净资产282.94万元,景德镇市文物商店所占的45%股权价值为127.33万元,转让底价为1273300元。资产明细如下:

  1、流动资产26897.42元;

  2、景德镇市莲社北路177号商业办公楼,其中一楼店面和二楼办公室面积分别为194.5平方米;

  3、发电机组一台;

  4、2001年普桑塔纳一辆。

  代理机构:景德镇市华信产权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女士

  联系地址:景德镇市瓷都大道1109号

  联系电话:0798-8505620

  重大事项揭示

  1、详见江西大信诚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赣诚信评字〔2010〕第195号景德镇市博利房地产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2、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11月30日,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的盈亏均由受让人按照持股比例享有或者承担。3、标的企业其它股东未明确放弃优先受让权。

  转让基本要求

  1、意向受让人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交纳5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省产权交易所景德镇办事处指定账户。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人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2、转让价款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部付清。3、产权转让的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承担;4、办理股权变更过程中涉及到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交纳,未明确规定的由受让人承担;

  受让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受让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法人或自然人;2、受让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财务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1、挂牌期自2011年2月21日至2011年3月18日17:30时止。2、挂牌期满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并交纳了保证金的意向受让人,可确定为受让人,受让人须与转让方按照挂牌公告要求直接签订《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意向受让人,则进入电子竞价程序确定受让人,电子竞价规则另行通知。3、受让人一经确定,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即转为定金,其他未成交者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受让人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挂牌期满日期2011-03-18

  延牌处理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人,则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交易所咨询电话:0791-8526621 8502229

  交易所经办人:涂女士、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景德镇市华信产权事务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涂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791-8526621 850222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