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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江西洪都高尔夫电动车有限公司10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江西/南昌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挂牌日期:   2011-06-01 至 2011-07-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江西洪都高尔夫电动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市新溪桥) 法定代表人 黄临 成立时间 2001-01-17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8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2391574-9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高尔夫车、电动车及配件研制、生产、销售;机械、计算机软件及外围设备开发、转让、技术服务。(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职工人数 6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5.83 -49.88 -49.8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16.12 289.07 227.05 审计机构 江西国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4-30 11.37 -9.88 -9.8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93.29 277.23 216.0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1-31 评估基准日 2010-09-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766.83 482.61 负债总计(万元) 321.3 321.3 净 资 产(万元) 445.53 161.3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61.31(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江西国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君茂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需披露的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江西省[360000]南昌市[360100]青云谱区[360104]南昌市新溪桥 法定代表人 宋承志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70472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所属行业 军工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5826106-7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5732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61.314613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48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如协议成交,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竞价,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需书面承诺:①成功受让股权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②同意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 企业法人,具有电动车制造或销售的从业经验,实收资本不低于500 万元(以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意向受 让方须提供2008、2009、2010年度的审计报告,以提交的审计报告 数据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48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 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