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西联合化工有限公司3%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4BJ1006024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江西 | 所属行业: | 化学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4-03-20 至 2014-04-16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江西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江西省-九江市(江西省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 | |||||
法定代表人 | 蔡建华 | |||||
成立时间 | 2002-01-21 | |||||
注册资本(万元) | 美元 18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 |||||
所属行业 | 化学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3392039-X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生产销售汽车涂料、工业涂料、建筑涂料及其配套的稀释剂、附属产品及相关项目的开发、咨询、服务(以上项目凭环评报告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 | |||||
职工人数 | 22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香港逸豪控股有限公司 | 50% | ||||
2 | 昆山永隆涂料有限公司 | 47% | ||||
3 | 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20.26 | -95.12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943.89 | 1575.47 | 1368.42 | ||||
审计机构 | 江西永健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02-28 | 0 | -2.38 | -2.38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941.83 | 1575.79 | 1366.04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11-12 | |||||
评估基准日 | 2013-04-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3077.68 | 3077.82 | ||||
负债总计(万元) | 1704.06 | 1704.06 | ||||
净 资 产(万元) | 1373.62 | 1373.7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1.2128(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江西中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江西京天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需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江西省[360000]景德镇市[360200]珠山区[360203]景德镇市朝阳路539号 | |||||
法定代表人 | 余枫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8032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军工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5826161-4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35732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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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41.2128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12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如协议成交,保证金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价,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在成功受让后,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帐户;(2)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3条所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由转让方全额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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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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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2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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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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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22 人
- 负责部门:北京产权交易所
- 联系人:郭智宇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629565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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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 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