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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江西中建万佳燃气有限公司90%股权及1404.25107万元债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3BJ1005414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江西/九江   所属行业:   石油石化工业
  挂牌日期:   2013-02-05 至 2013-03-0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江西中建万佳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江西省-九江市(江西省湖口县洋港) 
法定代表人 孙平 
成立时间 1997-08-01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2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石油石化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0565606-9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液化石油气(气体充装注册登记证有效期至2012-11-18止)及其相关配套的仪器.仪表.燃气用具.设备批发.零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协服务开发中心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19.86  -319.8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39.02  4206.85  -2767.83 
审计机构 北京中逸兴盛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12-31  -319.86  -319.86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1439.02  4206.85  -2767.8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江西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办公厅 
核准(备案)日期 2010-07-08 
评估基准日 2009-07-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800.4  2258.95 
负债总计(万元) 2567.03  3567.03 
净 资 产(万元) -1766.63  -1308.0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26.9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中逸兴盛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展达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的江西中建万佳燃气有限公司1404.25万元债权具体组成为:纳入评估范围的应付账款——中协服务开发中心437万元;其他应付款——全国政协办公厅服务开发中心364.5万元、中协服务开发中心——601.452970万元、贤达林餐厅——0.4915万元、中协宾馆——0.8066万元。
2、其他内容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
3、本项目于2010年07月16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第一次挂牌,截止2013年2月1日挂牌期满,经转让方申请重新挂牌。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协服务开发中心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4号 
法定代表人 梁晔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213--X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办公厅 
组织机构代码 00001131-6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504.25107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2、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挂牌价格25%的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
3、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按期签订交易合同的;
4、意向受让方同意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后,转让方即可领取本项目全部交易价款;
5、受让方须承继评估报告中的债务,具体债务处理方案如下:(1)对转让方及其所属单位的1404.25万元的债务,受让方须按转让条件第1条 的规定支付;(2)欠九江商业银行的1800万元抵押贷款受让方在取得标的公司的股权后,由标的公司以受让方应享有的权益,单独支付,转让方不再承担相关责任;(3)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代替转让方承担对九江商业银行300万元担保贷款的担保责任, 并到银行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须为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单位,合法经营,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8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协服务开发中心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德和永道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欢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62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单位,合法经营,且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 万元人民币;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