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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福清中核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福建/福州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0-12-01 至 2011-01-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福清中核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福清市龙江街道龙江路118号办事处四层 法定代表人 董颖 成立时间 2010-03-01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RMB]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55097446-7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职工人数 11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核置业有限公司 100.0000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万元 万元 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10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26.14万元 -26.03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审计机构 深圳银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0-08-31 业务无法提供 -26.14万元 -26.03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6184.03万元 15241.47万元 942.56万元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0-11-23 评估基准日 2010-08-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6184.03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万元) 15241.47 业务无法提供 净 资 产(万元) 942.56 1238.5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238.51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律师事务所 广东创基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生活区委托定向开发合同》、《福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等内容提示如下: 1、本项目的总造价的组成项目包括:成本价格、项目开发管理费、合理利润。其中,成本价格包括:地价及相关费用、项目报建费用、勘察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监理费、保险费、财务费用(本项目总造价的30%为标的企业自有资金,在土地摘牌之日起2年内,该自有资金不计财务费用)、销售税金与附加费、土地增值税以及其它向地方行政、建设管理部门交纳的与工程有关的税费。 2、标的企业为完成核电生活区开发投入的所有管理费用为固定包干价,包括人员费用、行政办公、维修/维护、业务招待、差旅、食宿及其它与项目开发和管理有关的税费等,剔除转让方已投入的管理费,受让方完成本项目的管理费按260万元计算。 3、根据《委托定向开发合同》的约定,标的企业在本项目中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合理利润为280元(地下车库、地下室和架空层的建筑面积不做为计取利润的基数),受让方在本项目中的合理利润为在上述基础上剔除转让方在股权转让时已获得的利润; 4、成本结算及审核确认办法:凡是构成本项目开发成本的费用,原则上都应经过委托方审查同意,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标的企业向委托方提供项目全套工程造价及财务资料,接受委托方或其聘请的经双方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造价咨询审价和审计机构的审计,最终项目开发成本、开发管理费的总额应以审价/审计结论为准。 5、受让方应继续履行《委托定向开发合同》中约定的房屋销售价格确定方式和销售交付方式,房屋销售对象仅限于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职工,且购房人十年内不得转售给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职工以外的对象。 6、受让方同意接受委托方对其履行合同采购行为时进行全过程监督,委托方有权对供货商选择、设备、主要和重要材料的品牌、款式、规格、顏色等提出建议,并拥有最终决定权。 7、受让方承诺接受并继续完全履行《委托定向开发合同》约定的进度计划、质量标准、安全要求及合同约定的转让方其它责任义务。 8、转让方、标的企业与委托方有明确约定的其他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 1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核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广东省[440000]深圳市[440300]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玮鹏花园综合楼(中核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 韩泳江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RMB]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79661995-9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0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0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1369.05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核置业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 以货币形式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支付交易保证金3410.715 万元。 2、 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 及标的公司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缴纳全部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 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 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 如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则采取协议转让,交易保证金自动折抵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如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 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相应金 额的竞价保证金。 4、 意向受让方须在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 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交易余款 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未成为最终受让方 的,保证金按原路径原额退回。 5、 如非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 方有权通过交易中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 相关方的补偿金: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 程序的;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产 权交易合同》的; (4)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30日内未一次性付清交 易余款的。 6、 鉴于本次转让标的企业是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生活区建设 项目而组建的,转让方与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 方”)于2009年3月12日在广东深圳签署了《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生活区委托定向开发合同》(以下简称《委托定向开发合同》), 因此,受让方应承诺无条件接受并履行上述合同条款,否则不得受 让本次转让标的。 7、 受让方应继续履行已经签订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合同、监理 合同以及各项工程施工合同,不得改变已经送审并批准的规划设计 以及工程施工图。 8、 受让方应继续履行转让方、标的企业已经与委托方达成的各项 协议、合同,直至核电生活区建设项目全部交付使用。各项协议、 合同的主要内容提示见重大信息披露。 9、 在本项目全部交付使用之前,受让方不得转让全部或部分股 权。 10、 为确保受让方能履行《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生活区委托定向 开发合同》及转让方、标的企业与委托方签订的各项合同、协议 等,受让方在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3日内,应向转让方 指定帐户交纳履约保证金600万元。待上述合同、协议等如约履行完 毕后,上述保证金无息退回,否则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 纳的保证金,并要求受让方承担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11、 截至2010年8月31日,福清中核置业公司尚欠中核置业有限公 司本息合计101,305,352.16元,挂牌价格已包含该款项。具体金额 以实际交割日转让方与标的企业核对确认金额为准。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按照[]的[]%,设定为[3410.715]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 其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拍卖 项目联系人: 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电话:13370083068 传真: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