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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天湖路67号301室房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福建/厦门   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挂牌日期:   2012-11-01 至 2012-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坐落位置 思明区天湖路67号301室 
房产证号 厦地房证第00388272号  目前用途 住宅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154.93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 



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需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不符合本地区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因办理转让标的产权过户过程中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交纳金额 86.24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1、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当事人已完成对标的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标的全部情况(包括标的转让的风险和瑕疵)。 2、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当事人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③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 参加竞价程序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未当场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 
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第2条规定的情形, 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福建中糖糖业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存续的 企业法 人。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 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 力。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