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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龙源平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福建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1-10-10 至 2011-11-16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龙源平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平潭县城关进城路岚湖9号 法定代表人 黄群 成立时间 2005-05-25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7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7535618-4 经营范围 投资、建设、经营风力发电场以及相关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可营业) 职工人数 3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5% 2 福建和盛集团有限公司 5% 3 福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5% 4 福建省平潭县供电有限公司 5%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5041.820700万元 -1050.112659万元 1958.362706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3532.061655万元 72818.596832万元 20713.464823万元 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6-30 8142.070350万元 3959.017065万元 4391.430807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93749.628847万元 68644.733217万元 25104.89563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福建华审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电网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8-29 评估基准日 2010-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告知及征询意见函和回复函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4665.460000万元 25296.570000万元 固定资产 80503.550000万元 80997.850000万元 无形资产 329.150000万元 1079.260000万元 其它资产 157.78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05655.940000万元 107373.680000万元 流动负债 4629.180000万元 4629.180000万元 长期负债 64597.370000万元 64597.370000万元 负债总计 69226.550000万元 69226.550000万元 净资产 36429.390000万元 38147.13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907.3565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披露如下: 截止2010年9月30日公司账面“其他应收款”科目尚挂应收CDM收入50684032.37元,账面“其他应付款”科目尚挂应付财政部CDM基金1013680.65元、应付CDM-EB行政费377567.43元、应付CDM担保费2534201.62元,由于公司未能向我们提供上述挂账往来款的完整证明材料,我们无法采用满意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实上述往来款科目余额的真实合理性。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908.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交纳572万元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协议成交,该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竞价确定受让方,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该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其余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的时点为公告期内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原件。 4.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视为放弃受让。若形成竞价,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竞买人无须参与报价,但应当到竞价现场。报价结束后,普通竞买人中的最后报价即为优先购买权的行权价格。优先购买权股东须在行权价格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以此价格受让的书面确认。 5.为保护转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确认收购后放弃受让的;(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6)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未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7)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 福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 低于4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近三年连续盈利 (以2008-2010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标的公司其他股东 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取委托或信托方式申请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572.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福建省平潭县供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平潭县潭城镇东大街76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