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泉州上西气站土地使用权及部分资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福建/泉州 | 所属行业: | 其他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2-06-25 至 2012-07-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2011-05-31
资产评估值 1,710.440000(万元)
转让底价 1,710.440000(万元)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
挂牌日期 2012-05-30
挂牌截止日期 2012-06-27
土
地
坐落位置 泉州市后龙镇上西村
土地证号 泉港国用(2007)字第0064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用 途 类 型 出让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其他 石化股份财产【2011】157号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交
易
条
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 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保
证
金
设
定
交纳金额 50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信息发布截止日的17时。
交纳方式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处置方法
资产评估值 1,710.440000(万元)
转让底价 1,710.440000(万元)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
挂牌日期 2012-05-30
挂牌截止日期 2012-06-27
土
地
坐落位置 泉州市后龙镇上西村
土地证号 泉港国用(2007)字第0064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用 途 类 型 出让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其他 石化股份财产【2011】157号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交
易
条
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 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保
证
金
设
定
交纳金额 50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信息发布截止日的17时。
交纳方式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处置方法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由于上西气站部分资产用 于储存 和充装燃气,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00万元, 需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资质或控股投资具备燃气经营许可资 质的企业(以燃气经营许可证为准)。 2、 本项目不接 受联合受让、委托及信托方式受让。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本次转让的6项房屋建筑物均未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资产权属归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实际拥有,不存在产权纠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