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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长乐市蓝天饭店有限公司100%股权及75.75万元债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福建/福州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1-09-02 至 2011-10-28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长乐市蓝天饭店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长乐市松下镇松下村 法定代表人 王东旭 成立时间 2002-10-31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15489740-4 经营范围 百货(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土畜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4.191976万元 -24.191976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64.781531万元 75.750000万元 89.031531万元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8.555698万元 -18.555698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72.973507万元 59.750000万元 113.223507万元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7-31 -14.919643万元 -14.957003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60.824528万元 86.750000万元 74.074528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8-29 评估基准日 2010-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510000万元 1.510000万元 固定资产 163.270000万元 150.440000万元 无形资产 69.05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64.780000万元 221.000000万元 流动负债 75.750000万元 75.750000万元 负债总计 75.750000万元 75.750000万元 净资产 89.030000万元 145.25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45.25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详见评估报告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 审计报告 法律意见书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3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转让方对标的企业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债权随股权一并转让。其他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69万元作为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成交的方式,该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完剩余价款之后转为部分履约价款;如挂牌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该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其余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3.非转让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意向受让方再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与转让方按期签订交易合同的或未按时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5)其它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须在递交举牌申请时书面承诺:提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同意自愿承担标的企业存在的瑕疵和或有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需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受让方不得采用隐名委托方式举牌。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69.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土畜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1103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 中土畜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