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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安庆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22.7%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1BJ1004618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安徽/安庆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1-10-31 至 2011-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安庆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安徽省-安庆市(安庆市湖心北路1号) 
法定代表人孙康 
成立时间1996-02-12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5149.8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住宿餐饮及旅游业 
组织机构代码15137508-8 
经营规模中型 
经营范围酒店业、百货、商贸、食品。 
职工人数12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山西京宇磁性材料有限公司36.1%
2孙康25%
3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22.7%
4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苏堤支行9.1%
5赵锁清7.1%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1353.79 -485.23 -489.33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3827.87 4927.88 -1100 
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1-09-30 1014.41 -169.49 -166.58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4576.17 4023.27 552.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1-09-30 
评估基准日2011-05-31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3566.09 8620.16 
负债总计(万元)4997.75 4997.75 
净 资 产(万元)-1431.66 3622.4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046.87649(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山西晋杰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根据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宜民二终字第00222号】的判决,赵锁清已解除其安庆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但工商登记尚未变更完成。
2、安庆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及章程载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49.8万元,由于部分股东出资不到位,故实收资本为4041.62万元。
3、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山西省[140000]太原市[140100]市辖区[140101]太原市西线街39号 
法定代表人张凤华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60000 
经济类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建筑业 
组织机构代码11007155-5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22.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2.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00010660 
批准单位名称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1168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350.4万元人民币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的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非转让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受让方不应价、不竞价的;(4)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按期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其余交易价款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3、意向受让方须在提交受让材料的同时须书面承诺,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须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2008-2010年三年连续盈利;(意向受让方须提供2008-2010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交受让材料的同时须书面承诺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书面承诺无犯罪记录;
4、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挂牌期间由银行开具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350.4万元  
交纳方式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杜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26728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须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2008-2010年三年 连续盈利;(意向受让方须提供2008-2010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交受让材料的同时须书 面承诺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书面承诺无 犯罪记录; 4、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挂牌期间 由银行开具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