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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安徽省皖煤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安徽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0-08-23 至 2010-09-16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海南黄山实业贸易公司对其所持有的安徽省皖煤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100%股权进行公开转让。

  转让方承诺本次产权公开交易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海南黄山实业贸易公司。

  (二)转让标的:安徽省皖煤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三)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安徽省皖煤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6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4000000008432;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宁国路131号,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投资,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

  二、内部决策及行为批复情况

  本次转让行为已经内部决策及安徽省财政厅批准(财金【2010】1068号)、省信用担保集团(皖担保投【2010】46号)。

  三、标的企业股权构成情况

  出资人及出资比例如下: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39.87%

  海南黄山实业贸易公司60.13%

  四、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备案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已经安徽省财政厅备案。

  根据安徽财苑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安徽财苑评报字[2010]第013号评估报告,截止2010年4月30日,标的企业资产合计17513.51万元,负债合计2695.49万元,净资产合计14818.02万元。

  五、挂牌价格

  经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本次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4818.02万元。

  六、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和现金支付能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与受让;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受让方须承继标的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及债权无法收回的风险;

  2、受让方须负责妥善处理原二药厂职工提出与土地开发相关的各种诉求,并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3、受让方必须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4、转让方按标的公司资产现状进行交付,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需承担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之间产生的标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和损益;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自2010年8月20日至2010年9月16日止。

  八、受让登记

  (一)产权受让申请登记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资信证明;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受让的批复(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受让);

  (三)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交付人民币2000万元作为受让保证金(不计息)。如协议成交,该受让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价,则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

  为保护转让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受让,即为对此承诺,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全部条款之内容。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

  1、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因非转让方的原因,其在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四)本公告要求内容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见附件一、二);

  (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的承诺函;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九、交易方式

  (一)挂牌期满时,如产生一个合格竞买人,在不改变受让条件的前提下,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采取协议方式组织撮合交易。

  (二)挂牌期满时,如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合格竞买人,则采取电子竞价方式组织撮合交易。

  十、特别事项说明

  (一)标的企业应付未付的拆迁补偿等相关费用已经测算列入其他应付款,与此相关的费用转让方不再承担。

  (二)标的企业在取得原二药厂土地的《挂牌出让文件》中规定,最终竞买人在房屋建成后,应就地无偿提供给原土地使用者2000平方米的一、二层办公用房和6000平方米住宅屋(含拆迁安置)作为补偿;《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购)合同》中约定,待房屋建成后,将2000平方米的一、二层办公用房、6000平方米住宅屋(含拆迁安置)恢复给乙方(原土地使用者)。经咨询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认为:由于原土地使用者依法未能存续,上述合同权利和义务依法只能由相应承继权利人享有。原二药厂职工对上述恢复房屋产权提出异议。上述情况,请意向受让方予以关注,并承诺妥善解决。

  (三)另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预计每月所需费用约13万元。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明明

  联系电话:0551-2871602

  传真:0551-2871600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北二楼

  网  址:www.aaee.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安徽省金融资产交易所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日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海南黄山实业贸易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朱明明
  •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北二楼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551-287160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551-2871600
  • 邮件: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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