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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3,6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0%)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5SH1008240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安徽   所属行业:   贸易业
  挂牌日期:   2015-12-18 至 2015-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新工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沙河东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军
  成立时间 1999-04-0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71390256-5
  经营范围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精神药品(限第二类)、中药材、中药饮片批发(有效期至2018年12月27日);医疗器械批发;保健食品经营批发;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批发(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期限至2018年12月27日止);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期限至2016年2月6日止);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期限至2018年7月30日止);消杀用品、卫生用品、化妆用品、医药中间体(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10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0%
  2
  太和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29.04%
  3
  其他自然人股东   10.96%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137790.838287万元   2337.987488万元   1787.04636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23253.813221万元   496417.750709万元   26836.062512万元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17995.031621万元   -50.482359万元   2414.61675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80010.716289万元   354961.700146万元   25049.016143万元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10-31   1144962.406308万元   5355.076404万元   4424.484086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26952.885158万元   482452.497435万元   44500.387723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华润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11-16
  评估基准日 2015-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493215.520000万元   493215.520000万元  
  长期投资
37620.120000万元   39400.140000万元  
  固定资产
26483.800000万元   43793.260000万元  
  无形资产
8669.610000万元   7285.920000万元  
  土地使用权
8561.050000万元   7271.710000万元  
  其它资产
11620.290000万元   14086.650000万元  
  资产总计
577609.340000万元   597781.490000万元  
  流动负债
526657.000000万元   526657.000000万元  
  长期负债
26233.920000万元   26233.920000万元  
  负债总计
552890.920000万元   552890.920000万元  
  净资产
24718.420000万元   44890.57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6934.342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尚欠转让方人民币6500万元未归还。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挂网附件: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3,6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0%)项目附件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在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意向受让方须在提交受让申请时提交包括以下内容的书面承诺: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发生变动,员工劳动合同由股东变更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与员工履行,现有的薪酬、福利待遇等保持不变,标的企业仍将依法保护员工的各项合法权益;对于涉及员工切身利益、影响企业发展的重大事项,须经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意向受让方对违反以上承诺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股权转让完成后发生的标的企业与其员工之间的任何劳动纠纷、劳务纠纷、退休人员纠纷及补偿、赔偿等,继续依法由标的企业自身承担责任,转让方不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具体为:意向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时,须一并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详见附件,《债权转让协议》作为产权交易合同的附件,与产权交易合同同时生效),同意代标的企业偿还其应付转让方内部借款本金6500.00万元及自2015年9月21日截至该债权转让价款结清日尚未付清的相关利息。该债权转让款项须在《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经转让方确认该款项付清后,由交易所出具本项目的产权交易凭证。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08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认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本项目的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有效报价的;
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债权转让协议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③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④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债权转让协议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确认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信息披露的所有内容及其所涉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债权转让协议》(详见附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且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须在递交受让申请时提供挂牌期间内银行出具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取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方式举牌受让。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808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6号楼27层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6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华润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华润总公司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徐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917888*71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须在递交受让申请 时提供挂牌期间内银行出具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证 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取委 托(含隐名委托)、信托方式举牌受让。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