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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安徽省恒力硅业有限责任公司45%股权及460.8万元债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安徽   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挂牌日期:   2012-10-25 至 2012-11-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安徽省恒力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地址) 安徽省岳西县天堂镇建设西路12号
  法定代表人 戴国华
  成立时间 2003-04-04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4891102-3
  经营范围
工业硅、铝合金压铸件、铝合金锭、铸钢件、氮化硅工业陶瓷制品、硅溶胶加工、销售;石英石、农特产品销售;公路货运;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工业硅;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
  职工人数 18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国电安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45%
  2
  岳西县嘉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4.08%
  3
  安庆横江实业(集团)公司   20%
  4
  储发苗   10.92%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8727.263163万元   537.413675万元   387.090467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956.666643万元   2544.125257万元   1412.541386万元
  审计机构   安徽诚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8112.679057万元   456.356861万元   409.696625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085.503812万元   2940.052893万元   1145.450919万元
  审计机构   安徽诚信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8-31   2802.770084万元   -256.172814万元   -248.072814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184.445425万元   3426.287676万元   758.157749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9-28
  评估基准日 2012-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3241.360000万元   3241.980000万元  
  固定资产
1377.740000万元   1031.430000万元  
  无形资产
71.140000万元   212.870000万元  
  资产总计
4690.240000万元   4486.280000万元  
  流动负债
3220.260000万元   3219.320000万元  
  长期负债
647.210000万元   647.210000万元  
  负债总计
3867.470000万元   3866.530000万元  
  净资产
822.770000万元   619.75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78.8875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自评估基准日至本项目发布产权转让公告期间,标的企业已于2012年08月14日归还转让方国电安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15.2万元,目前转让方对标的的债权余额为460.80万元。 2、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739.6875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受让方资格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协议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被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意向受让方未按照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挂牌价格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国电安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从事有色金属类 销售行业的境内企业法人(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和支付 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国电安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合肥市高新区玉兰大道机电产业 园10 号楼503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 更挂 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4个 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