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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阜阳轴承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2BJ1005161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安徽/阜阳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挂牌日期:   2012-10-26 至 2012-11-2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阜阳轴承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安徽省-阜阳市(阜阳市颍东区阜蚌路189号) 
法定代表人 刘先进 
成立时间 1997-08-28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88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5182875-3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轴承、农用车、电子产品生产、销售;自产轴承系列产品出口;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部件进口。 
职工人数 112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6080.45  472.84  383.8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4603.16  19695.84  4907.31 
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8-31  9623.73  -1639.91  -660.09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5036.42  20017.81  5018.6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同仁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0-22 
评估基准日 2012-08-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5036.42  27864.91 
负债总计(万元) 20017.81  20017.81 
净 资 产(万元) 5018.61  7847.1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847.11(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法定代表人 任洪斌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795716.849071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803-4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803-4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7847.1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null
2、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一次性支付全额剩余交易价款;
3、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在竞价程序中低于项目挂牌价格应价的;(3)被确定为受让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4、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若成为受让方,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现有员工的劳动合同,保持员工薪酬和福利水平的稳定,连续计算员工工龄,保证员工的其他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5、5、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在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10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00%(以201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融资能力及财务支付能力,并在提交受让申请时出具项目挂牌期间的存款证明;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信托受让、境外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35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1122 人
  • 负责部门:国机资产管理公司
  • 联系人:吉璆梅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580228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10年 以上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资产负债率 不高于50.00%(以201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融资能力及财务 支付能力,并在提交受让申请时出具项目挂牌期间的存款 证明;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信托受让、境外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