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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09%股份(106997732股)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金融债权
  所在地区:   浙江/温州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2-01-06 至 2012-02-28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法定代表人 邢增福 成立时间 1999-03-10 注册资本(万元) 150899.1197[RMB] 经济类型 其他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金融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255965-4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经营金融业务(范围详见银监会批文)。 一般经营项目:无。 职工人数 240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7.090000% 2 温州市财政局 7.090000% 3 温州市财政开发公司 6.990000% 4 昌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390000% 5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5.170000% 6 温州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170000% 7 红蜻蜓集团有限公司 4.530000% 8 大自然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4.310000% 9 三虎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 4.310000% 10 树德集团有限公司 4.3100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19791.92万元 54576.17万元 44465.45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101692.3万元 3840547.05万元 261145.25万元 2010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63064.26万元 65356.28万元 49472.88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137085.77万元 4739439.16万元 397646.61万元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6-30 170937.32万元 42492.1万元 33178.8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季报 5686974.05万元 5274256.54万元 412717.51万元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10-11 评估基准日 2010-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5137085.77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万元) 4739439.16 业务无法提供 净 资 产(万元) 397646.61 599104.1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2476.49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律师事务所 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标的企业2010年度分红权由原股东享有;评估基准日之后产生的利润由新的受让方享有。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 1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白云路10号 法定代表人 赖小民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0[RMB]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金融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557-7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7.09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09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决议类型 其他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8228.84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 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2、 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买保证金。 3、 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缴纳的全部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项目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4、 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含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汇至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指定账户。 5、 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产权交易机构于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该项目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温州市财政局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 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 意向受让方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关于股份制银行及城市 商业银行股东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管理的通知》、《中资商业银 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的企业所在地银监局的有关要求。 3、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询 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 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 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金融资产交易所会同 转让方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相关文件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监管部门 的要求;意向受让方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不意味着其符合作为标的股 权持股股东的全部条件,并且即使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亦不必 然能获得监管部门的审查批准并作为标的股权的持股股东。 4、 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提供的《产权交易合同》与转让方签 署。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按照[]的[]%,设定为[5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 单、等等其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 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