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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嘉兴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有限公司5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浙江   所属行业:   煤炭工业
  挂牌日期:   2013-08-02 至 2013-09-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嘉兴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嘉兴乍浦东方大道1号嘉兴出口加工区综合大楼6

  法定代表人 丁喜东

  成立时间 2005-01-20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7073284-9

  经营范围

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揽货、订舱、货物包装、仓储、中转、货物配送、集装箱拼拆箱、结算运费、代理报关、代理报检、保险的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托运;货物装卸、堆存仓储理货服务;企业注册登记的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服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销售:机电产品(除小轿车)、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钢材(以上经营范围除危险品)。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职工人数 8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新金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50%

  2

  嘉兴出口加工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88.977900万元   63.970973万元   46.306556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33.590199万元   78.698737万元   554.891462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47.094520万元   69.346770万元   50.45569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16.001423万元   61.417942万元   554.583481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5-31   163.483330万元   3.734157万元   2.800617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70.209085万元   112.517006万元   557.692079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沪港资产评估所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6-06

  评估基准日 2012-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鼎添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468.309890万元   469.056526万元  

  固定资产

164.300268万元   179.679984万元  

  资产总计

633.590199万元   649.716551万元  

  流动负债

78.698737万元   78.698737万元  

  负债总计

78.698737万元   78.698737万元  

  净资产

554.891462万元   571.017814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85.508907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本项目标的公司除转让方外还有1个股东,此股东表示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85.508907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公司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及相关福利待遇。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完成日止,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5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前期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按规定返还。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新金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13370083068@163.com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举牌时应提 供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需同一时点同一银行 出具)。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收购,且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 参与交易。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85.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新金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浦东新区金藏路257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 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 一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