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浙江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行政办公楼)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6SH1000121-2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浙江 | 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6-05-26 至 2016-06-26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中兴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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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简况 | ||||||||||||||||||||||||||||||||
资产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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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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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浙江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徐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917888*71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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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 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