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Y022010-00082C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0-09-28 至 2010-12-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 国有产权转让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时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产生两个(含)以上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拍卖方式,在拍卖公告期间,接受新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参与拍卖。
项目编号:GY022010-00082C
转让标的(项目)基本情况
标的(项目)基本情况
标的(项目)名称:兴华花园1栋805、806,2栋202、302、402、502、205、305、405、505十套房产
标的(项目)介绍:
转让标的清单
序 转让标的 房地产权证编号证载房屋 建筑面积(M2) 挂牌价(万元)
1 兴华花园1栋805室 深房地字第5000111778号 76.42 35.15
2 兴华花园1栋806室 深房地字第5000111757号 111.87 51.46
3 兴华花园2栋202室 深房地字第5000111752号 76.42 35.92
4 兴华花园2栋302室 深房地字第5000111781号 76.42 37.45
5 兴华花园2栋402室 深房地字第5000111748号 76.42 36.68
6 兴华花园2栋502室 深房地字第5000111780号 76.42 36.68
7 兴华花园2栋205室 深房地字第5000111751号 76.42 37.45
8 兴华花园2栋305室 深房地字第5000111763号 76.42 37.45
9 兴华花园2栋405室 深房地字第5000111774号 76.42 36.68
10 兴华花园2栋505室 深房地字第5000111756号 76.42 36.68
备注:兴华花园1栋806室屋顶和兴华花园2栋202室房间内局部有视力可及的少许渗漏现象。
以上十套房屋基本情况:
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与宝安大道交界处,土地宗地面积1904.9㎡,土地用途为商住混合,使用年限70年,从1992年2月至2062年2月。2001年8月竣工,共计9栋框架结构商住用房,每栋房屋均临宝安大道,东西朝向,底层作为商业用房,2-8层做为住宅用房,小区由夏联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物业管理费0.8元/㎡•月,
标的(项目)所属单位:杭州大厦集团公司
内部决策:出资人杭州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
标的(项目)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浙江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杭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2010年7月22日
评估基准日:2010年5月31日
固定资产评估值(元):
兴华花园1栋805室人民币35.15万元
兴华花园1栋806室人民币51.46万元
兴华花园2栋202室人民币35.92万元
兴华花园2栋302室人民币37.45万元
兴华花园2栋402室人民币36.68万元
兴华花园2栋502室人民币36.68万元
兴华花园2栋205室人民币37.45万元
兴华花园2栋305室人民币37.45万元
兴华花园2栋405室人民币36.68万元
兴华花园2栋505室人民币36.68万元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项目)名称:兴华花园1栋805、806,2栋202、302、402、502、205、305、405、505十套房产
挂牌价格(万元):
兴华花园1栋805室人民币35.15万元
兴华花园1栋806室人民币51.46万元
兴华花园2栋202室人民币35.92万元
兴华花园2栋302室人民币37.45万元
兴华花园2栋402室人民币36.68万元
兴华花园2栋502室人民币36.68万元
兴华花园2栋205室人民币37.45万元
兴华花园2栋305室人民币37.45万元
兴华花园2栋405室人民币36.68万元
兴华花园2栋505室人民币36.68万元
是否需要求购方缴纳保证金及缴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受 让保证金每套人民币10万元。
保证金处置方式: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为资产转让价款的一部分;不成交则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2010年9月25日至2010年10月26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转让形式:分项求购
转让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受让保证金每套人民币10万元
2、受让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3、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记录、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1、此次转让的房产按现状出售。兴华花园1栋806室屋顶和兴华花园2栋202室房间内局部有视力可及的少许渗漏现象。
2、过户问题:有关因本次转让而产生的税、费、佣金等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产权方与买受人各自承担。由受让人自行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
3、转让标的在交接前应交物业管理费由产权单位承担(具体金额以深圳市夏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杭州大厦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广场1号
法定代表人:任福
注册资本(万元):3892.3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监管机构(部门):杭州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处置深圳市宝安区兴华花园闲置物业的的批复》 杭旅集团[2010]40号
联系电话:0755-26569050 刘小姐;0755-26569065 王先生
传 真:0755-26577562
保证金账户
户 名: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813803683108091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 深圳北方大厦支行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2010年9月25日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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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杭州大厦集团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刘小姐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755-2656905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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