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宁波长航船舶货运代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浙江 | 所属行业: | 其他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2-12-19 至 2013-01-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宁波长航船舶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宁波大榭开发区南岗小区5幢101号
法定代表人 方卫建
成立时间 1997-10-24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5.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25599631-3
经营范围
国内船舶代理;货运代理;商务代理;水系物料供应及相应服务;机电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纺织原料及产品、百货、五金批发、代购代销。
职工人数 15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长江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55.976512万元 75.663564万元 62.029021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024.555502万元 820.658402万元 203.897100万元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20.807057万元 256.276552万元 192.952217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77.527021万元 235.658942万元 741.868079万元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0-31 397.060000万元 159.650000万元 157.29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372.290000万元 1013.240000万元 359.05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1-19
评估基准日 2011-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903.170000万元
长期投资
50.000000万元
固定资产
71.38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024.55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820.660000万元
负债总计
820.66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203.890000万元 390.56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90.56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资产及价值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2、标的公司高管人员系向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内企业借用,意向受让方如为非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内企业,上述借用人员回各自公司。
3、鉴于出让方所属集团具有交通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认定的军交运输资质,因此要求意向受让方也同样具备这一资质。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390.56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下称上海联交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0万元到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和付清交易价款余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并付清交易价款余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为有效报价,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低于挂牌价格的报价无效。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收到甲方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额转让价款划转至甲方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受让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交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支付出让委托合同约定的受托经纪机构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按照上海联交所通知(或产权转让公告)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服务费全额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或放弃受让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产权交易价款、服务费全额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或放弃受让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受让方若违约导致本次产权交易最终未能成交的,受让方应当承担本次交易中本方及转让方应付的服务费。产权交易标的再次挂牌交易时,若成交价款低于本次交易价款的,本次违约的受让方应当向转让方补足差额。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成为受让方后须做到:保持原管理团队的基本稳定,现有职工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当标的公司因履行已签定的投资协议或合作协议,需增加注册资本或要求股东提供资金支持或贷款担保及其他相关业务支持时,受让人须及时、足够以货币方式增加出资或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或贷款担保。
7.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8.意向受让方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或有关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9.意向受让方如为非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内企业,本次转让后的标的公司名称中不得出现“外运”、“长航”等字样。
标的企业名称 宁波长航船舶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宁波大榭开发区南岗小区5幢101号
法定代表人 方卫建
成立时间 1997-10-24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5.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25599631-3
经营范围
国内船舶代理;货运代理;商务代理;水系物料供应及相应服务;机电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纺织原料及产品、百货、五金批发、代购代销。
职工人数 15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长江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55.976512万元 75.663564万元 62.029021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024.555502万元 820.658402万元 203.897100万元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20.807057万元 256.276552万元 192.952217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77.527021万元 235.658942万元 741.868079万元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0-31 397.060000万元 159.650000万元 157.29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372.290000万元 1013.240000万元 359.05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1-19
评估基准日 2011-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903.170000万元
长期投资
50.000000万元
固定资产
71.38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024.55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820.660000万元
负债总计
820.66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203.890000万元 390.56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90.56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资产及价值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2、标的公司高管人员系向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内企业借用,意向受让方如为非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内企业,上述借用人员回各自公司。
3、鉴于出让方所属集团具有交通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认定的军交运输资质,因此要求意向受让方也同样具备这一资质。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390.56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下称上海联交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0万元到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和付清交易价款余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并付清交易价款余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为有效报价,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低于挂牌价格的报价无效。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收到甲方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额转让价款划转至甲方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受让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交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支付出让委托合同约定的受托经纪机构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按照上海联交所通知(或产权转让公告)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服务费全额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或放弃受让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产权交易价款、服务费全额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或放弃受让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受让方若违约导致本次产权交易最终未能成交的,受让方应当承担本次交易中本方及转让方应付的服务费。产权交易标的再次挂牌交易时,若成交价款低于本次交易价款的,本次违约的受让方应当向转让方补足差额。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成为受让方后须做到:保持原管理团队的基本稳定,现有职工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当标的公司因履行已签定的投资协议或合作协议,需增加注册资本或要求股东提供资金支持或贷款担保及其他相关业务支持时,受让人须及时、足够以货币方式增加出资或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或贷款担保。
7.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8.意向受让方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或有关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9.意向受让方如为非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内企业,本次转让后的标的公司名称中不得出现“外运”、“长航”等字样。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中国长江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为促进标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意向受让方主营业务须 与标的企业主营业务有较强关联度的航运企业,并具备下 列条件: 主营业务为国内沿海、内河普通货船及外贸集 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 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以国家交通部颁发的《水路运输 许可证》记载内容为准),具备江海直达、沿海和远洋等 航运能力和规模,具备以长江为基础,以江海直达、江海 联运为特色,沟通沿海、远洋,跨地区、跨国经营的外向 型发展格局,拥有江海直达、沿海和远洋等航运装备,具 有军事运输业务方面的良好业绩(提供军运部门出具的相 关资料),拥有和控制运力不低于200万载重吨。 2.意向受让方须为单一企业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 让,也不得采用信托和委托方式受让。 3.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用和社会信誉,在其所在行业中具备一定影 响力,并5年经营行为无不良记录。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9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长江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武汉市江汉区沿江大道69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 限公 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 更挂 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