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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杭州德川化工设备有限公司34.38%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2BJ1004994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浙江   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挂牌日期:   2012-07-12 至 2012-07-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杭州德川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杭州余杭区仁和镇三白潭村) 
法定代表人 章耀 
成立时间 2002-07-05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6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4054522-5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化工设备、粉体加工设备、环保节能设备生产等。 
职工人数 17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34.38%
2 王敢荣 31.25%
3 叶森灿 21.87%
4 林军 12.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60.04  -6.8  -7.6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59.47  81.93  177.54 
审计机构 浙江中瑞唯斯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5-31  -1.04  -1.04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83.77  8.38  175.3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5-08 
评估基准日 2011-08-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332.38  356.5 
负债总计(万元) 181.77  174.51 
净 资 产(万元) 150.61  181.9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2.568162(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情请参考标的企业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浙江省[330000]杭州市[330100]市辖区[330101]杭州市西溪路926号 
法定代表人 任建纲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3582.16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761426-1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4.3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4.3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041-1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62.57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18万元产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8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17 人
  • 负责部门:北京东晨源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吴丽华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856688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 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