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余姚市凡伟工程塑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1BJ1004297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04-28 至 2011-05-1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余姚市凡伟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扶贫经济开发区茂盛路17号) | |||||
法定代表人 | 徐新民 | |||||
成立时间 | 1999-07-28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720342-X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工程塑料的制造、加工;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 |||||
职工人数 | 3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华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805.06 | 68.9 | 103.7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365.64 | 1226.78 | 1138.86 | ||||
审计机构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1-03-31 | 700 | 5.62 | 4.49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338.26 | 1194.9 | 1143.36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华荣建资产评估事务所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0-12-14 | |||||
评估基准日 | 2010-04-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234.69 | 2722.65 | ||||
负债总计(万元) | 1177.57 | 1177.57 | ||||
净 资 产(万元) | 1057.12 | 1545.08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545.08(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汉周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企业以自有土地、房产向中国工商银行余姚市支行抵押贷款700万元. 其他详情参见标的企业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华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西门外化工研究院内办公楼五层 | |||||
法定代表人 | 陈宇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化学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7198924-0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15050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华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545.08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460万元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股权转让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采取竞价转让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按项目挂牌价格应价的(4)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的。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继续履行标的企业30名职工的劳动合同,保证其工作职务和工资待遇不变。 4、意向受让方须在收购余姚市凡伟工程塑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同时,收购转让方持有的北京科方创业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60%股权和北京华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164台/套、运输设备2辆、电子设备及办公家具74台/套)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完成工商变更后6个月内,偿还标的企业欠转让方的110万元债务(详见评估报告)。 6、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收购。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46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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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华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 联系人:郭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91182855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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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