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09-05-15 至 2009-06-15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概述杭州余杭财务开发公司以现金360万元,取得浙江威尔达化工有限公司17.14%国有股权,其余股东为自然人,其中自然人最大股东占总股本39.67%。资产评估基准日到转让完成之日期间损益处理方式:经中介机构审计后由受让方按股权比例承担(按1:1调整成交价)。管理层参与受让(详见附件)。原股东吴明龙不放弃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原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
挂牌期限及其他事项1、公告挂牌期:自2009年5月14日报刊公告日(即挂牌起始日)至2009年6月11日下午5时整止共2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受让意向人并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应在2009年6月11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将77万元竞买保证金打入浙江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并向浙江产权交易所递交全部竞买报名材料(日常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国北路236号诚信大厦16层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逾期无效。浙江产权交易所在收到竞买保证金和递交全部竞买报名材料后,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2、若公告挂牌20个工作日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合格竞买人应于2009年6月15日下午5点前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3、若公告挂牌20个工作日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公告约定于2009年6月15日下午2时整在杭州市建国北路236号诚信大厦16层浙江产权交易所交易大厅对标的进行公开竞价。
4、若公告挂牌20个工作日之内,未征集到竞买人,则变更挂牌内容,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5、受让报名:法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个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受让条件证明、《产权交易竞买书》、保证金缴纳凭证(保证金77万元)等材料,到浙江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报名和意向受让登记手续。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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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浙江威尔达化工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曾小姐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571-8729730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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