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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浙江天元商贸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09-05-14 至 2009-06-12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项目简介 浙江天元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商贸”)是由杭州二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房产”)共同投资组建的,杭州二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华龙房产各占50%的股权。现华龙房产转让其所持有的天元商贸的50%股权。 天元商贸的经营范围:日用百货、服装、珠宝首饰(不含黄金饰品)、摄影器材、办公文化用品、家用电器、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配件、家居饰品、通讯器材及配件的销售,承办展览(不含涉外),房屋租赁,设备租赁服务,彩扩服务,洗衣服务,仓储服务。 截止2008年6月30日,天元商贸的总资产价值为36932.89万元,负债价值为13390.11万元,净资产价值为23542.78万元。 天元商贸的资产构成并不复杂,上表中可以看出其资产项目为货币资金与固定资产,其中,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吴山通宝城)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99%,可见天元商贸的核心价值即为房产的价值。 天元商贸的房产详情: 1、房产共计8项,总建筑面积为21274.62 m2 。 (1)其中三项位于杭州市延安南路和劳动路、高银街交叉路口的吴山通宝城一层,建筑面积分别为1456.93m2 、1041.23 m2 和1799.20 m2,共计4297.36 m2。 (2)三项为吴山通宝城二层,建筑面积分别为 2383.64 m2,2319.16 m2和2591.51 m2,共计7294.31 m2 (3)一项为吴山通宝城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6510.86 m2; (4)一项为位于杭州市劳动路的吴山名苑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3172.09 m2。 2、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情况: (1)吴山通宝城一层、二层已办理房产证,证号为杭房权证上移字第04083252号、 杭房权证上移字第04083335号、杭房权证上移字第04083346号、杭房权证上移字第04396995号,杭房权证上移字第04083253号和杭房权证上移字第04396993号。 (2)、房产的土地性质、用途、使用权期限: ①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②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 ③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到2040年8月24日。 (3)吴山通宝城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6510.86 m2)和吴山名苑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3172.09 m2)未办理房产证。因该土地是开发商杭州吴山商城有限公司作为开发商取得的,产权变更手续正在办理,天元商贸承诺上述房产为其所有,不存在争议,也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诉讼事项。 (4)天元商贸的八项房产均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其中吴山通宝城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6510.86 m2)和吴山名苑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3172.09 m2)也已取得土地使用证,证号杭上国用(2008)第000065号和证号杭上国用(2008)第000066号。 (5)吴山通宝城100个配套地下车位(无产权)。

企业类型国有参股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零售业
注册资本4500.000000 (万元)
注册时间2003-08-27
法人代表董勇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服装、珠宝首饰(不含黄金饰品)、摄影器材、办公文化用品、家用电器、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配件、家居饰品、通讯器材及配件的销售、承办展览(不含涉外)、、房屋租赁、设备租赁服务,彩扩服务、洗衣服务,仓储服务。
主营业务日用百货、服装、珠宝首饰(不含黄金饰品)、摄影器材、办公文化用品、家用电器、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配件、家居饰品、通讯器材及配件的销售、承办展览(不含涉外)、、房屋租赁、设备租赁服务,彩扩服务、洗衣服务,仓储服务。

评估总资产36932.895098 (万元)
评估总负债13390.110881 (万元)
评估净资产23542.784217 (万元)
评估基准日2008-06-30
批准单位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批准文号中化规[2008]87号
批复内容中化规【2008】87号同意挂牌转让
近期财务或者经营状况
年 份营业收入主营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前一年度1231.283660万元1231.283660万元-105.681254万元-105.681254万元
前二年度238.231005万元238.231005万元-1048.780636万元-1048.780636万元
重要事项揭示      1、根据中通评报字[2008]94号资产评估明细表显示:截止2008年6月30日(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向杭州吴山商城开有限公司借贷的借款总额为4101.041万元;截止2008年10月31日,该款项余额为4171.041万元。
      2、此次挂牌虽为第三次挂牌,实为延牌。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标的企业原股东杭州二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放弃标的优先购买权。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廖先生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7号国际金融中心D座
  • 邮编:100032
  • 电话:13910339339
  • 手机:13910339339
  • 传真:(010)66570926
  • 邮件:chan-quan@163.com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对受让方的要求 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 务状况和稳健的支付能力。 2、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转让基本要求 1、受让方在受让该标的的同时,标的公司与 转让方的697.126806万元股东借款由受让方代偿; 2、重大事项揭示中明确标的企业所欠杭州吴山商城有限公司 4171.041万元债务的50%由受让方代偿; 3、受让方应保证标的企业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对外经济合同; 4、受让方在受让该标的的同时,需一并承接标的公司与转让 方的债务及标的企业50%股权所对应的负债。 5、意向受让方在被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须向交易所指定账 户缴纳5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 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 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 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 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 价程序的;(3)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非转让方原 因,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按期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4)受让方没有按期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 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的5个工作 日内支付除去上述保证金后的30%的股权转让款,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90日内支付完毕,受让方对分期付款部分提供转让方认可的担保, 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分期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