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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杭州新金山大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09SH1002601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挂牌日期:   2009-03-04 至 2009-04-02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项目编号 G309SH1002601

交易内容

标的名称 杭州新金山大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价格 17000.000000万元

企业基本情况

所属地域 浙江
所属行业 娱乐服务业
企业类别 国有绝对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50%以上)
成立时间 2004-08-16
经营范围 服务:住宿、舞厅、卡拉OK包厢、桑拿浴、酒吧、理发、棋牌、桌球、乒乓球、健身(除气功健身)、洗涤、中、西式餐(不含冷菜)供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有效期至2008年10月30日,《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05月31日),代订票务,自有房屋出租,承办会务;批发、零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服装,工艺美术品;零售:定型包装食品(有效期至2010年4月10日),卷烟、雪茄烟(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凡以上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
主营业务 服务:住宿、舞厅、卡拉OK包厢、桑拿浴、酒吧、理发、棋牌、桌球、乒乓球、健身(除气功健身)、洗涤、中、西式餐(不含冷菜)供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有效期至2008年10月30日,《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05月31日),代订票务,自有房屋出租,承办会务;批发、零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服装,工艺美术品;零售:定型包装食品(有效期至2010年4月10日),卷烟、雪茄烟(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凡以上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
注册资本 RMB 20540.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陆志尚
企业人数 166人

资产状况

交易基准日 2008-07-31
总资产 23424.036396万元
其中: 固定资产:23048.558760万元 流动资产:375.477636万元
总负债 842.313592万元
所有者权益 22581.722804万元

经营状况

年 份 营业收入 主营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前一年度 1696.042583万元 1696.042583万元 -350.666833万元 -175.293471万元
前二年度 1644.881662万元 1644.881662万元 -446.326414万元 -447.253526万元

其他

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评估范围为标的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2、标的公司评估资产中的房地产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为杭房权证下移字第04386761号、第04386765号、第0438676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国用(2004)字第000185号(2004年11月11日发证),土地用途为商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期限至2037年1月27日。
3、标的公司评估资产中的二辆车的车主名称不符,其中奥德赛沪B84687车主为上海石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雅阁浙A27618的车主为杭州金山房产综合开发公司(杭州新金山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前身企业)。
4、标的公司欠装潢公司工程款628.6052万元。
5、本项目为再次挂牌。
转让基本要求 1、(一)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举牌申请时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付人民币3400万元作为举牌保证金。如协议成交,该举牌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价,则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退还全额保证金。
为保护出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受让人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人,出让人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举牌,即为对此承诺,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全部条款之内容。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
(1)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因非出让方的原因,其在资格被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未与出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二)本项目尽职调查截止时间为意向受让人在提交举牌资料并将3400万元保证金付之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帐户之日。
(三)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公司股权后,保证标的公司职工和管理层队伍相对稳定,继续履行原有职工的劳动合同,维持股权转让前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水平。
3、受让方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当天,将产权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给出让方。
4、受让方承诺受让后的公司注册地址和税收关系一年内保持不变。
受让人应当具备
的基本条件
1、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管理能力;
2、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提供足额的资信证明;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挂牌日期 2009-03-04 至 2009-04-02
交易所咨询电话 021-63410000-261
交易所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所经办人 叶凌励
受托机构 上海金山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57931686
受托机构联系人 王金芳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受让意向方具有星级酒店管理经验和技术水平者优先。

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批准文号 石化股份财产【2008】346号
批复主要内容 同意挂牌转让

出让方情况

出让方名称 持有产权比例 本次转让产权比例
1 上海石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7.04% 77.04%
2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2.96% 22.96%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杭州新金山大酒店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166人
  • 负责部门:上海金山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金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5793168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管理能力; 2、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提供足额的资信证 明;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