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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浙江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2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3BJ1005668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挂牌日期:   2013-08-16 至 2013-09-12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浙江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劳动路127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 蔡凤艳 
成立时间 2003-03-05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4770246-5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经营拍卖业务(凭许可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无*** 
职工人数 3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吴宝兴 68%
2 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 20%
3 杨晓敏 12%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46.64  -2317.79  -2312.6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142.69  3569.66  -2426.97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6-30  109.41  5.14  4.89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季报  1003.78  3425.87  -2422.0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8-09 
评估基准日 2012-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142.69  1707.69 
负债总计(万元) 3569.66  3569.66 
净 资 产(万元) -2426.97  -1861.9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72.39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浙江省商务厅下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浙江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享有财产权利的拍卖资质,截止评估基准日,受企业主要负责人牵涉刑事案件的影响,公司拍卖业务萎缩较为明显,近两年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为负数,未来年度是否能转为盈利也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其资质对应的收益无法预测,拍卖资质到期后能否顺利延期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专项审计报告,强调事项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浙江保利拍卖在2012年度财务状况已出现资不抵债情况。我们认为浙江保利拍卖的持续经营能力具有重大不确定性。”3、标的企业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广东省[440000]广州市[440100]天河区[440106]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号第36层01单元 
法定代表人 张玲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5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19047227-8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2885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保证金60万元。如项目挂牌期满,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满,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在竞价程序中低于项目挂牌价格应价的;(3)被确定为受让方,未能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在成为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同意全部转让价款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划转至转让方银行账户,并做必要协助工作。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在成为标的股东后标的公司名称不得再使用“保利”字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6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30 人
  • 负责部门: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 联系人:梁玉华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0-38911822-11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 人。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