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苏金霞矿业有限公司7686.27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49%)转让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QYCQ120124-JSCQ12033-1 | 项目类别: | 项目融资 |
所在地区: | 江苏 | 所属行业: | 矿业 |
挂牌日期: | 2012-08-22 至 2012-09-1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江苏金霞矿业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号码 | 320000000069779 | ||||
注册资本(万元) | 15686.27 | ||||
法定代表人 | 谢兴楠 | ||||
住所 | 南京市栖霞经济开发区润华路2号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锌矿、铅、硫、铜矿地下开采; 一般经营项目:矿产品销售,实业投资,信息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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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人) | 0 | ||||
所属行业 | 采矿业 | ||||
其他 | 成立于2008年2月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江苏华东有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1%;江苏大烨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出资7686.27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9%。 | ||||
审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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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 17973.87(截至2012年5月31日) | |||
净资产(万元) | 17921.20(截至2012年5月31日)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00(2011年度) | ||||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57.84(2011年度) | ||||
上年净利润(万元) | -57.84(2011年度) | ||||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五星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五星评报字(2012)第200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江苏省财政厅 | ||||
评估基准日 | 2012年5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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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88.63 |
净资产(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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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35.9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2659.62万元 | ||||
特别事项
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 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 放弃优先受让权 |
股东声明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 期间权益增加额 |
详见“其他重要事项” | ||||
其他重要事项 |
一、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本次转让标的因标的企业持续经营所产生的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由转让方享有或承担; 二、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凭工商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交易所申请划转产权交易价款; 三、江苏金霞矿业有限公司重要资产之甘家巷铅锌矿采矿权地理位置处于环境敏感区域,后续开发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受让公司股权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公司股权,并对该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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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参考
价格 |
18032万元 | ||||
受让方应
具备的 具体条件 |
一、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内资企业法人。 (二)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没有与不良记录者就本次产权转让有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委托、联合收购等合作关系; (三)意向受让方应不存在禁止收购公司股权或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涉及参 与本次收购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工商、税务、银行、证监和司法等部门无违法违规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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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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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江苏华东有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江苏金霞矿业有限公司49%股权的批复》(苏财资[2012]65号) 二、 资产评估备案表 三、 审计报告(兴瑞审(2012)第372号) 四、 评估报告(苏五星评报字(2012)第2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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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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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二)企业的基本情况; (三)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的董事会)同意受让股权的决定; (四)其他材料。 二、申请程序: (一)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于2012年9月18日17:00前至江苏省交易所(南京市山西路128号和泰国际大厦29楼)提出受让申请,并填写《企业国有产权受让登记表》(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本人至交易所现场办理),交易所接受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公告期满,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公开竞买确定买受人; (四)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向产权交易所提交保证金3600万元,以确定其参与收购,受让不成的,保证金全额退还; (五)公告期内如无意向受让方报名申购,则本公告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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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江苏华东有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姚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5)8316338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25)83163386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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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内资企业法人。 (二)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 良好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没有与不良记录者就本次产权转让有包括但不限于代理、 委托、联合收购等合作关系; (三)意向受让方应不存在禁止收购公司股权或其他法 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涉及参 与本次收购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工商、税务、银行、证监和 司法等部门无违法违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