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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南京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112.59万美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19.11%)转让 (挂牌中)
  项目编号:   QYCQ12074-JSCQ12023-1   项目类别:   项目融资
  所在地区:   江苏/南京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挂牌日期:   2012-05-22 至 2012-06-22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项目名称
南京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112.59万美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19.11%)转让
项目编号
QYCQ12074-JSCQ12023-1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苏国信发[2012]86号
批准日期: 2012年3月3日
挂牌日期
首次挂牌日期:2012年5月22日 挂牌起始日期:2012年5月22日 挂牌终止日期:2012年6月19日
转让方名称
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南京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码 320100400004759
注册资本(万元) 589.16(美元)
法定代表人 曹阳
住所 高新开发区高科七路MB109-2地块
经营范围 生产粉末冶金产品,销售自产产品
职工人数(人) 190
所属行业 制造业
其他 成立于 1995年2月7日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00.57万美元,占注册资本51.02%;日本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出资176万美元,占注册资本29.87%;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12.59万美元,占注册资本19.11%。
审计情况
资产总额(万元) 4894.91(2011年1月-6月)
净资产(万元) -1058.96(2011年1月-6月)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746.65(2011年1月-6月)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30.19(2011年1月-6月)
上年净利润(万元) 30.19(2011年1月-6月)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立信永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立信永华评报字(2011)208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1年6月30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
资产总额(万元)
5970.5
净资产(万元)
16.6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18万元
特别事项
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
债务处置方案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
放弃优先受让权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声明行使优先受让权,日本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放弃优先受让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
期间权益增加额
详见“其他重要事项”
其他重要事项 一、标的企业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取得相关权证,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二、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本次转让标的因标的企业持续经营所产生的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三、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凭工商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交易所申请划转产权交易价款;
四、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公司股权,并对该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
转让参考
价格
100万元
受让方应
具备的
具体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二)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没有与不良记录者就本次产权转让有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委托、联合收购等合作关系;
(三)意向受让方参与本次收购应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工商、税务、银行和司法等部门无违法违规记录。
备查文件
一、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转让南京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苏国信发[2012]86号)
二、审计报告(苏天会专【2011】235号)
三、资产评估报告(立信永华评报字(2011)208号)
其他说明
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的基本情况;
  3.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的董事会)同意受让股权的决定;
  4.其他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基本情况;
  3.其他材料。
二、申请程序:
  (一)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于2012年6月19日17:00前至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南京市山西路128号和泰国际大厦29楼)提出受让申请,并填写《企业国有产权受让登记表》(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本人至交易所现场办理),交易所接受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公告期满,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公开竞买确定买受人;
  (四)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向产权交易所提交30万元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收购,受让不成的,保证金全额退还;
  (五)公告期内如无意向受让方报名申购,则本公告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
余女士
联系电话
025-83163382
传真
025-83163386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余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5-8316338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25-83163386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 企业法人; (二)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 良好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没有与不良记录者就本次 产权转让有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委托、联合收购等合作关 系; (三)意向受让方参与本次收购应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 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工商、税务、银行和司法等部 门无违法违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