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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太仓市申宏橡胶制品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人民币1370万元债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Q313SH1014361   项目类别:   金融债权
  所在地区:   江苏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3-04-10 至 2013-05-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太仓市申宏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太仓市浮桥镇浏家港港口开发区滨洲路9号
  法定代表人 沈惠良
  成立时间 2006-11-29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集体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9538375-3
  经营范围
生产、加工、销售工程用橡胶制品及其配件(橡胶支座、盆式支座、球形钢支座、伸缩缝);产品设计咨询(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15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鹏普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90%
  2
  上海彭浦工业公司   1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56.060000万元   1.680000万元   1.68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004.850000万元   984.430000万元   3020.420000万元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44.550000万元   -9.440000万元   -9.94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978.960000万元   969.190000万元   3009.770000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2-28   42.110000万元   -24.100000万元   -24.10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251.800000万元   1269.860000万元   2981.94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集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闸北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3-29
  评估基准日 2012-05-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恒业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830.260000万元   815.360000万元  
  固定资产
3053.420000万元   3213.170000万元  
  无形资产
395.500000万元   677.440000万元  
  其它资产
7.990000万元    
  资产总计
4287.170000万元   4705.970000万元  
  流动负债
1276.400000万元   1276.4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276.400000万元   1276.400000万元  
  净资产
3010.770000万元   3429.57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429.57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本项目挂牌价格由标的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人民币1370万元债权组成:其中标的公司100%股权对应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3429.572298万元;转让方上海彭浦工业公司对标的公司的债权为人民币70万元;转让方上海鹏普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的债权为人民币1300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股权价格的溢价。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详见评估报告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太仓市申宏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的土地上建有的768m2的原材料仓库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经核实系由上海彭浦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出资建造,在上海彭浦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固定资产中核算,纳入上海彭浦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的评估范围,故本次未纳入太仓市申宏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评估范围。
其余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详见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4799.572298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为产权标的成交价格的3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其余价款应在签订交易合同6个月内支付完毕,且提供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首次付款日至分期付款日期间的利息。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依据经标的企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的要求,妥善安置职工。具体详见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人在同意受让本项目的同时,必须同时接受受让上海彭浦橡胶制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人民币1282.207774万元债权项目。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7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支付。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为产权标的成交价格的3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其余价款应在签订交易合同6个月内支付完毕,且提供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首次付款日至分期付款日期间的利息。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易完成日止,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出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7.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单一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工商注册登记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得采用委托、信托和联合方式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7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鹏普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灵石路725号7号楼
  经济类型 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集体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9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彭浦镇人民政府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彭浦工业公司
  注册地(住所) 灵石路725号
  经济类型 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集体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彭浦镇人民政府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鹏普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15人
  • 负责部门:产权交易部
  • 联系人:王瀛超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63410000-14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单一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工商注册登记规定 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得采用委托、信托和联合方式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