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苏州国集储运有限公司52.44%股权和609.871428债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江苏/苏州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0-12-01 至 2011-01-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苏州国集储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苏州市南环西路(南环加油站对面)
法定代表人 陈立
成立时间 1992-09-0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757.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未知
组织机构代码 13769421-8
经营范围
集装箱内陆中转疏远:公路运输货物配载、仓储、理货、装卸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货物中转、进出口货物仓储,整车、零担和大件运输及相应的配套服务;公路运输信息咨询
职工人数 4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汽车运输国际货运代理公司 52.44%
2 苏州汽车货运有限公司 47.56%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51.465055万元 -836.993118万元 -675.862543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42.184932万元 1093.759397万元 -351.574465万元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2008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412.816824万元 19.383517万元 11.703718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045.920319万元 721.632241万元 324.288078万元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0-07-31 300.830520万元 -54.515004万元 -53.961797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738.556598万元 1145.107680万元 -405.551082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0-08-17
评估基准日 2009-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信诚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463.058805万元 478.231673万元
长期投资 11.909156万元 13.335241万元
固定资产 226.918931万元 330.202606万元
无形资产 12.717800万元 435.056780万元
资产总计 714.604692万元 1256.826300万元
负债总计 1067.193977万元 968.452672万元
净资产 -352.589285万元 288.373628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51.223131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评估报告,转让标的1993年由江苏省苏州汽车货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中国汽车运输总公司向交通投资公司申请用于建设公司基地贷款80万元,到期日为1998年4月,截至评估基准日2009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也未补充签订新的借款协议,该企业已预提利息58.85万元,本次评估按照审计后的帐面值已列示。2.转让标的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中反映的“保养车间”、“职工住宅”已无实物,由于历史原因尚未销账。本次评估为零。3.转让标的位于苏州市南环西路25号上的房屋建筑物,2004年2月厂区整体租借给“苏州市南环桥市场发展有限公司”,企业自行拆除了房屋建筑物[苏房字089779]房屋所有权证]中大部分建筑物,目前保留3幢:幢号1门卫、幢号2配电间、幢号10拆装箱库。根据目前规划,该地块有可能涉及动拆迁,上述租赁协议很有可能不能续展,因此本次评估未考虑租赁期内对评估价值的影响。其中“配电间”已经由承租方经过改建,扩容,根据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在租赁期满后恢复原状返还给该企业。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详见评估报告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详见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761.094559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承诺:为原员工提供就业岗位,维持原劳动关系至少三年以上,并承诺认可标的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承诺: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须维持主营业务不变,继续执行原公司章程及相关股东会决议。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由存续的标的公司继续承担。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次股权转让股东未放弃优先受让权,未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股东须在挂牌结束前参与举牌,未参与举牌即视为放弃。
2.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由存续的公司继续承担。
3.如非出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则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受让,受让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出让方有权全部扣除受让方的保证金:⑴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未与出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⑵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未按上述约定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付清股权转让价款及应付款项的。
4.受让方同意并接受审计和评估所确认的项目现状。
5.意向受让人递交申请,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日内,必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付人民币228万元作为保证金。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股权转让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转让,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按规定返还。如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出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的保证金。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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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汽车运输国际货运代理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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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须为单一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 得以组成联合体的方式举牌,也不得采用信托等委托方式举牌; 2.受让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受让方须在举牌同时提供 截止举牌截止日前15个工作日内不低于人民币760万元的同一家银行 的存款证明。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28.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汽车运输国际货运代理公 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新恒基大厦1013 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52.4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2.4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 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电话:13370083068 传真: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