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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南京浦镇鸿利商贸有限公司17.91%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江苏/南京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0-01-22 至 2010-02-1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企业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所属行业普通机械制造业
注册资本268.000000 (万元)
注册时间1993-12-22
注册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镇龙虎巷5号
法人代表马丹奇
股权构成
1
马丹奇21.25%
2
中国南车集团南京浦镇车辆厂17.91%
3
诸成宝8.81%
4
朱元吉8.61%
5
邵金莲4.33%
6
薛家林4.27%
7
乔宁生4.17%
8
何丰4.02%
9
胡定宝3.99%
10
孔凡林3.97%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干鲜果品、豆制品、肉及制品、禽蛋制品、水产品、冷热饮销售;车辆配件、粮油、冷冻(藏)食品、保鲜食品、冷饮、热饮、各类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烟、酒、液化气零售;其他印刷品印刷;洗浴、住宿、餐饮服务。 一般经营项目:车辆配件、通用零部件、五金交电、木制品、文教用品、日用百货、日用杂品、建筑材料、车辆配件、通用零配件加工;燃气具维修;提供劳务;室内装饰服务;家用电器维修。
账面总资产1781.700000 (万元)
账面净资产3.880000 (万元)
评估总资产1781.700000 (万元)
评估总负债770.860000 (万元)
评估净资产3.880000 (万元)
评估基准日2009-08-31
会计事务所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师事务所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国务院国资委
批准文号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近期财务或者经营状况年度审计报告:
2008年度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1175.237264万元-76.949377万元-81.862517万元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830.257855万元664.140432万元166.117423万元
审计机构江苏润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7年度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1212.617753万元-3.100998万元-3.800998万元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303.579134万元445.934029万元-142.354895万元
审计机构江苏润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报表年报: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09-08-312749.826862万元-10.036666万元-9.823845万元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年报2555.166837万元2398.873259万元156.293578万元
总负债769.590000 (万元)
重要事项揭示原股东未放弃优先受让权根据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披露如下内容:马丹奇为南京浦镇鸿利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利商贸”)法定代表人,持有鸿利商贸21.25%股权,本次拟受让鸿利商贸17.91%股权,受让该股权主要为了增强企业凝聚力,受让后不改变鸿利商贸主营业务,不对鸿利商贸进行重大重组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南车集团南京浦镇车辆厂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王女士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7号国际金融中心D座
  • 邮编:100032
  • 电话:1352111178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570926
  • 邮件:chan-quan@163.com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对受让方的要求 1.意向受让方企业法人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 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受让方不得采用隐名委托方式举牌; 转让基本要求 1.意向受让人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 易所指定帐户支付人民币6万元作为保证金,若协议成交,则该保证 金转为部分履约价款;如形成竞价,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若该竞价主体成为最终受让人,则该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履约价 款;其他举牌人所缴纳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合格受让方人后3个工作日内需与出让 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若为意向受让方的原因没有签署,则已缴纳 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产权转让价款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