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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江苏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1.2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09%)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5SH1007894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江苏   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挂牌日期:   2015-04-22 至 2015-05-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合航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江苏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南京市管家桥87号华荣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 刘寅洁
  成立时间 1993-11-29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276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13477459-7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煤炭批发。一般经营项目:电力、热力产品制造、销售、投资、开发,电力工程设计,国际电力技术交流合作,石油及制品、金属材料、电器机械及器材销售,设备实物租赁,电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职工人数 18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   47.2%
  2
  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   8.96%
  3
  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   8.96%
  4
  江苏北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24%
  5
  扬州华维集团有限公司   3%
  6
  无锡源生高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94%
  7
  常熟常能电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27%
  8
  南京晋能燃料有限公司   1.19%
  9
  连云港新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1%
  10
  上海弛宇投资有限公司   0.95%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58712.730991万元   40808.202089万元   35402.718387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92083.803382万元   120393.793375万元   171690.010007万元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2-28   22179.469364万元   1703.122956万元   1703.122956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91051.758701万元   117658.625738万元   173393.132963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兴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电网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3-10
  评估基准日 2014-08-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银奥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9993.880000万元   9993.880000万元  
  长期投资
88499.610000万元   100034.400000万元  
  固定资产
680.010000万元   2069.510000万元  
  无形资产
6.420000万元   8.99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20417.160000万元   132086.270000万元  
  流动负债
6048.870000万元   6048.870000万元  
  负债总计
6261.380000万元   6261.380000万元  
  净资产
114155.780000万元   125824.89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3.242401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以下出自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第9条:
本次对电力发展公司评估对象中含长期股权投资项目6个,可供出售资产——其他投资企业4个。本次对以上股权投资评估在程序受限时分别采用以下方法评估:
对于可供出售资产——其他投资中所占比例10%的2个企业和35%的2个企业,评估人员对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访谈并核实,分析后认为企业各项资产无增减值变动较大因素,本次评估时按照取得被投资单位基准日报表的账面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
对拥有控制权且被投资单位正常经营的长期股权投资——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本次评估取得对方单位会计报表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在同一评估基准日对被投资单位——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进行了整体评估,以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的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
对无控制权且被投资单位正常经营的长期股权投资——海门鑫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扬州港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江苏华电吴江有限公司,本次评估仅取得对方单位基准日和前三年历史年度的会计报表,本次评估根据企业提供的历史报表数据,分析了企业历史年度利润数据,结合历史年度收入增长率、费用占收入比例、净利润率等各项指标平均数值以及行业宏观的发展趋势,依据财务报表用收益法进行测算了以上三个公司的股权价值。
对无控制权且被投资单位正常经营的长期股权投资——江阴苏龙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华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评估权取得对方单位基准日会计报表,评估人员对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访谈并核实,分析后认为企业各项资产无增减值变动较大因素,本次评估时按照取得被投资单位基准日报表的账面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13.25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3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一)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三)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3.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江苏省电力燃料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南京市北京西路20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0.0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0.0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江苏省电力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江苏省电力燃料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18人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高少辉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91539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受 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