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京南汽模具装备有限公司35%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江苏 | 所属行业: | 不限 |
挂牌日期: | 2012-07-05 至 2012-08-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南京南汽模具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高新开发区新锦湖路3号
法定代表人 蒋志伟
成立时间 2001-04-06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334.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72834079-6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模具、检具、焊接夹具、白车身、机夹具、刀具、辅具、冲压件及其总成的设计、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金属材料的制造、销售、相关服务及技术开发、咨询.
职工人数 486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
2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35%
3
东华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3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2172.400000万元 -1977.440000万元 -1337.39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3587.630000万元 26188.560000万元 27399.07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6009.910000万元 227.490000万元 307.65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3971.650000万元 15235.190000万元 28736.460000万元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4-30 9593.450000万元 -67.430000万元 -61.26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5671.370000万元 29186.500000万元 26484.87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5-28
评估基准日 2011-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华城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9222.260000万元 19221.850000万元
长期投资
149.410000万元 149.410000万元
固定资产
18651.230000万元 22996.720000万元
无形资产
1750.850000万元 6312.220000万元
其它资产
13813.890000万元 13813.890000万元
资产总计
53587.640000万元 62494.090000万元
流动负债
17712.980000万元 17712.980000万元
长期负债
8475.570000万元 8290.680000万元
负债总计
26188.550000万元 26003.660000万元
净资产
27399.090000万元 36490.43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2771.6505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老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2771.6505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递交举牌申请后,应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付人民币3831.5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挂牌期满后如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人,则采用协议方式成交,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在挂牌公告期满后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意向受让人所递交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产生最终受让人后,受让人递交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递交的保证金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出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转让剩余的部分价款须在转让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期限内一次付清。
3.为保护出让人的合法经济利益,保护真实意向受让人的合法利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人,出让人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举牌,即为对此的承诺。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人的保证金将全部被扣除: (1)意向受让人已有效办理受让手续后(即交付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人均不应价的; (4)意向受让人最终被确认为受让人,因为非出让人原因,受让人未与出让人达成《产权交易合同》的。 (5)出现其他违反产权转让相关规则情形的。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南京南汽模具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高新开发区新锦湖路3号
法定代表人 蒋志伟
成立时间 2001-04-06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334.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72834079-6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模具、检具、焊接夹具、白车身、机夹具、刀具、辅具、冲压件及其总成的设计、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金属材料的制造、销售、相关服务及技术开发、咨询.
职工人数 486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
2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35%
3
东华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3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2172.400000万元 -1977.440000万元 -1337.39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3587.630000万元 26188.560000万元 27399.07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6009.910000万元 227.490000万元 307.65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3971.650000万元 15235.190000万元 28736.460000万元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4-30 9593.450000万元 -67.430000万元 -61.26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5671.370000万元 29186.500000万元 26484.87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5-28
评估基准日 2011-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华城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9222.260000万元 19221.850000万元
长期投资
149.410000万元 149.410000万元
固定资产
18651.230000万元 22996.720000万元
无形资产
1750.850000万元 6312.220000万元
其它资产
13813.890000万元 13813.890000万元
资产总计
53587.640000万元 62494.090000万元
流动负债
17712.980000万元 17712.980000万元
长期负债
8475.570000万元 8290.680000万元
负债总计
26188.550000万元 26003.660000万元
净资产
27399.090000万元 36490.43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2771.6505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老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2771.6505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递交举牌申请后,应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付人民币3831.5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挂牌期满后如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人,则采用协议方式成交,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在挂牌公告期满后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意向受让人所递交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产生最终受让人后,受让人递交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递交的保证金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出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转让剩余的部分价款须在转让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期限内一次付清。
3.为保护出让人的合法经济利益,保护真实意向受让人的合法利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人,出让人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举牌,即为对此的承诺。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人的保证金将全部被扣除: (1)意向受让人已有效办理受让手续后(即交付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人均不应价的; (4)意向受让人最终被确认为受让人,因为非出让人原因,受让人未与出让人达成《产权交易合同》的。 (5)出现其他违反产权转让相关规则情形的。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应是中国境内注册并存续的独立法人。 2.意向受让人应当是汽车行业内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 能力的大型企业。 3.意向受让人应信誉良好,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人不得采用联合受让或信托、委托等方式进行 交易及受让。 5.意向受让人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831.5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70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 更挂 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