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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江苏/盐城   所属行业:   不限
  挂牌日期:   2010-11-01 至 2010-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地址) 盐城市人民中路17号 法定代表人 徐祖坚 成立时间 1997-01-10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6952.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14014869-9 经营范围 电力、热力生产 职工人数 12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65% 2 盐城市热电公司 35%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85782.229463万元 7862.575801万元 5810.173815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98574.266271万元 175591.994434万元 22982.271837万元 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2008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9822.453832万元 -16970.415375万元 -13656.868978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5763.606375万元 128591.508353万元 17172.098022万元 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0-09-30 56590.851940万元 1735.707514万元 1692.285918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32039.113474万元 151014.555719万元 81024.557755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0-10-11 评估基准日 2009-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03004.300000万元 103027.760000万元 长期投资 500.000000万元 499.930000万元 固定资产 92645.360000万元 110087.670000万元 无形资产 27.080000万元 4317.350000万元 其它资产 2373.580000万元 2373.58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98550.320000万元 220306.290000万元 流动负债 59218.040000万元 88591.990000万元 长期负债 87000.000000万元 87000.0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46218.040000万元 175591.990000万元 净资产 52332.270000万元 44714.30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5650.010000万元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标的企业厂区内所有生产用房、办公用房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标的企业扩建“上大压小”项目,拟扩建1×60万千瓦发电机组,于2008年10月企业相应关停#1、#2、#3发电机组。与#1、#2、#3发电机组相配套的房屋建筑物23项及相关设备914项等资产处于停机闲置,待拆除状态。其他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5650.01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汇入人民币2077.48万元保证金。 若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 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上述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被最终确定为受让人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5个工作日内,将已递交保证金除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50%部分一次性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结算账户。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人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结算账户。 3.意向受让人在受让本项目同时,须一并受让盐城市热电公司部分资产(8#机组)、盐城热力联合公司45%股权、盐城发电有限公司40%股权。 4.受让人须承诺,当标的公司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因业务需要而要求股东提供资金支持或贷款担保时,受让人应当按照股权比例提供资金支持或贷款担保。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盐城市热电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为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得 低于人民币1亿元。(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人不得采用联合体方式参与举牌,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 托方式举牌;本次挂牌转让项目不可分拆受让。 3.意向受让人须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须提供近期银行出具的存款 证明。(不低于人民币2.38亿元) 4.意向受让人在递交举牌资料的同时须提供连续盈利3年的审计报 告。 5.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077.48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盐城市热电公司 注册地(住所) 盐城市人民中路17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 鑫通资本 施先生 电话:13370083068 传真: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