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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交所 > 江苏 > 厂房办公楼资产
【项目名称】常熟市上海飞奥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55%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6SH1008439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江苏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挂牌日期:   2016-06-20 至 2016-06-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新工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常熟市上海飞奥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常熟市白茆镇工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苏国荣
  成立时间 1982-12-14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范围
化工制药机械设备、工业炉、烘箱、过滤器、换热器、加臭设备、干燥器、燃气设备制造销售(涉及行政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职工人数 11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飞奥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55%
  2
  陶金龙   45%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337.930000万元   133.290000万元   105.91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914.570000万元   2438.610000万元   475.96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272.600000万元   7.660000万元   1.64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848.220000万元   2478.170000万元   370.05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04-30   930.860000万元   -6.930000万元   -6.48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994.170000万元   2419.140000万元   575.03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6-03
  评估基准日 2015-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劲力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745.170000万元   1779.210000万元  
  固定资产
656.150000万元   1080.880000万元  
  无形资产
145.650000万元   719.730000万元  
  其它资产
235.400000万元   243.840000万元  
  资产总计
2782.370000万元   3823.660000万元  
  流动负债
2208.390000万元   2208.390000万元  
  负债总计
2208.390000万元   2208.390000万元  
  净资产
573.980000万元   1615.27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888.3985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根据评估报告“十二、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有√无□)
(1)截止评估报告提出日期,根据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的说明,被评估单位常熟市上海飞奥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存在向中国农业银行常熟分行的抵押借款,抵押期限自2015年4月17日起至2017年4月16日止。具体明细详见评估报告。评估人员本次未考虑上述房地产抵押对评估值的影响。
(2)截止评估报告提出日期,被评估单位常熟市上海飞奥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产权存在瑕疵,具体明细详见评估报告。其中,第2项已拆除,现场核实查无对应房产,本次评估为0。第1、3-6项房屋建筑物均为企业出资建造,截至评估基准日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均由企业自行测得。本次评估人员对上述未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建筑物按正常房屋进行评估。若将来通过权威部门确认资产面积而产生的面积的变化,则评估值需做相应调整。
(3)基准日后至出具报告日期间,央行存在一次降息,下调0.25个百分点。该降息幅度不大,且委估企业实际资金成本依然较基准利率为高,本次不考虑该一次降息对评估值的影响。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管理层(自然人)
姓名 所在单位 职务 现持有比例 拟受让比例 受让资金来源
陶金龙   null null%   null%   null
  管理层(法人)
  是否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法人) 否    
  是否改变标的企业主营业务 否    
  是否对标的企业进行重大重组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一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66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含前期已支付的保证金)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公告之内容。
6.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登记受让意向时须提供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得采用委托、信托、隐名委托等方式申请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66.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飞奥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浦东新区龙东大道4493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八研究院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飞奥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110人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徐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917888*71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登记受 让意向时须提供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得采用委托、信托、隐 名委托等方式申请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