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项目名称搜索  按转让方名称搜索
生交所 > 江苏 > 其他行业 > 股权
【项目名称】东台粒粒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5SH1007855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江苏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5-02-26 至 2015-03-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古北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东台粒粒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东台市五烈镇仙湖现代农业示范园内
  法定代表人 钱海忠
  成立时间 2010-02-0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551154866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农业技术开发、推广与咨询,蔬菜、花卉、树种育苗、种植、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化肥(不含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及剧毒化学品)零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
  职工人数 3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种业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55.629406万元   67.820284万元   67.820284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75.685350万元   70.076331万元   205.609019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09.824525万元   79.525911万元   82.285911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8.695349万元   70.906614万元   137.788735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1-31   37.164660万元   0.478021万元   0.478021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63.380725万元   233.647613万元   229.733112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12-31
  评估基准日 2014-03-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27.550000万元   225.940000万元  
  固定资产
47.000000万元   44.810000万元  
  资产总计
274.550000万元   270.750000万元  
  长期负债
109.790000万元   109.79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09.790000万元   109.790000万元  
  净资产
164.760000万元   160.96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60.96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企业主要经营(蔬果)种苗,一直作为原股东的生产基地,使标的企业产销分离,无产品销售网络和销售团队。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东台粒粒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东台市五烈镇仙湖农业园区内经营场地系向东台市农业局租赁取得,租赁期自2009年10月起,总计15年。根据企业提供的说明,委估建筑物由东台粒粒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出资建造,权属属于东台粒粒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上述无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面积和数量由被评估单位和委托方现场测量并确认。
(2)东台粒粒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部汽车的车辆行驶证登记在公司员工名下,根据东台粒粒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被登记员工共同出具的声明,委估汽车权属属于东台粒粒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60.964452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8.289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产权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为本次股权转让出具交易凭证后转付给出让方。
4.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8.289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种业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嘉定区江桥园艺场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种业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3人
  • 负责部门:产权交易部
  • 联系人:陆渊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2657272-32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