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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上海总工会度假村南块D5、D10幢房地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R2016SH1000005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江苏/南京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6-01-14 至 2016-01-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锦江国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物权转让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 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物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3. 我方属于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我方承诺本次物权交易按照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相关交易规则实施。
4. 我方所提交的《物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并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
5. 我方已知悉、理解和认可联交所的交易规则,同意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同意按照联交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6. 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情况。
7. 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联交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8. 我方承诺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受托会员和拍卖机构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标的简况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上海总工会度假村南块D5、D10幢房地产
  不动产
  名称 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上海总工会度假村南块D5、D10幢房地产
  地理位置 江苏
  权属性质 国有
  权证编号 沙家浜字第14000878号、沙家浜字第14000879号
  规划用途 旅游
  土地面积 1576 平方米
  建筑面积 1138.84 平方米
  使用期限 土地使用年限至2044-12-21
  共有或他
  项权利情况
  共有情况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展示信息
  展示时间 挂牌公告期
  展示地点 标的房产所在地
  联系人信息 方闻 63264000转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12-23
  评估基准日 2015-08-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272.629146万元   448.090492万元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上海总工会度假村D5幢房地产的房产证号码为沙家浜字第14000878号,房屋建筑面积为569.4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码为常国有(2005)00925号,土地面积为796平方米,评估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20.969328万元。
2.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上海总工会度假村D10幢房地产的房产证号码为沙家浜字第1400087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码为常国有(2005)00926号,房屋建筑面积为569.42平方米,土地面积为796平方米,评估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27.121164万元。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34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产权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为本次股权转让出具交易凭证后转付给出让方。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及本公告约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4)、在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的同时未同时递交《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44台(套)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上海总工会度假村南块D5、D10幢内设备)》项目的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的。5)违反《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44台(套)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上海总工会度假村南块D5、D10幢内设备)》项目的相关内容的。
6.本次转让是以标的资产现状整体转让,如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房产、土地等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7.本次转让标的办理产权过户发生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与转让资产相关的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等公用事业费等以交易凭证出具日为结算点按实结算,交易凭证出具次日起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接。
8.本次挂牌交易完成后,交易双方应相互配合,在交易凭证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共同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若在办理《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或核税、交易的任何过程中,遇到税务核税及房产交易中心政策限制的等因素,导致产权变更手续未能按时办理完成的,或导致无法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受让方需协助转让方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转让方可与受让方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9.本标的资产应在《房地产买卖合同》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以现状交接。
10.本项目与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44台(套)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上海总工会度假村南块D5、D10幢内设备)项目捆绑转让,受让本项目的意向受让方在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同时递交《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44台(套)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上海总工会度假村南块D5、D10幢内设备)》项目的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如捆绑转让竞价产生的溢价部分计入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44台(套)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上海总工会度假村南块D5、D10幢内设备)项目的转让价格。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受让方若为自然人的,应满足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5.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6.意向受让方同时须满足《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44台(套)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上海总工会度假村南块D5、D10幢内设备)》项目的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34.000000万元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23楼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物权部
  • 联系人:楼悦飞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2657272-39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 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受让方若为自然 人的,应满足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5.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6.意向受让方同时须满足《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部 分资产(44台(套)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上海总工会 度假村南块D5、D10幢内设备)》项目的受让方资格条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