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昆山中油恒燃石油燃气有限公司1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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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江苏/苏州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0-02-20 至 2010-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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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昆山中油恒燃石油燃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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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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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石油石化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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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20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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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2003-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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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点 | 江苏省张浦镇南港建林路2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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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郑振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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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构成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南安市海洋船舶物资有限公司 | 65% | 2 | 南安市海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25% | 3 | 中油上海销售有限公司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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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压缩天然气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压缩天然气的开发,西气东输项目中的压缩天然气压缩站和乡镇管网建设,汽车燃料系统的改造;燃气设备租赁;燃气技术咨询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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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情况 | 52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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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总资产 | 6408.51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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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总负债 | 2303.08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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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净资产 | 4105.44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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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总资产 | 6954.69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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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总负债 | 2303.08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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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净资产 | 4651.61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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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09-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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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 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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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师事务所 |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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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 | 中油上海销售有限公司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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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财务或者经营状况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08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9165.05 | 1177.38 | 953.02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5654.49 | 1971.22 | 3683.27 | 审计机构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09-11-30 | 6791.53 | 498.16 | 402.46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6281.29 | 2195.56 | 408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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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受让方的要求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按挂牌价格的30%支付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的指定账户。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①挂牌期间,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挂牌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竞价结束后,如买受人未能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2、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产权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受让成功后,标的公司与现有职工的劳动关系不变,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4、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应同时受让上海捷仁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40%股权及上海热电联产动力有限公司13.04%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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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基本要求 | 1、为标的企业长远健康发展,要求意向受让方应为从事天然气业务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意向受让方或其关联企业能为标的企业提供天然气源保证。 2、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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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揭示 | 标的企业未作2008年年度审计,标的企业财务数据均出自2008年12月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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