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苏州市筑云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100%的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QYCQ12041- SCJ201201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江苏/苏州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挂牌日期: | 2012-03-20 至 2012-04-19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市筑云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国有企业 | ||||
注册号码 | 320503000097581 | ||||
注册资本(万元) | 4499.18 | ||||
法定代表人 | 方杰 | ||||
住所 | 苏州市皮市街228,230号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咨询,营销策划,酒店管理服务,会展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商务信息咨询。 | ||||
职工人数(人) | 10 |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其他 | 无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100% | ||||
审计情况 | 资产总额(万元) | 4499.18 | |||
净资产(万元) | 4499.18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 | ||||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 | ||||
上年净利润(万元) | - | ||||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仁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仁评报字(2011)第172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市筑云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11年10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万元) | 4501.79 | 净资产(万元) | 4501.7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501.79万元 | ||||
特别事项 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不需要安置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 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 放弃优先受让权 | 无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 期间权益增加额 | 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 价格 | 4600万元 | ||||
受让方应 具备的 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的企业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向交易所提交保证金90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备查文件 | 1、苏州市筑云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关于公开转让苏州市筑云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请示; 3、关于同意公开转让苏州市筑云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 4、苏州市筑云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5、苏州市筑云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7、苏州市筑云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8、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一周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 2、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到标的股权成交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按其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3、意向受让方登记报名期限:2012年4月6日—2012年4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报名地点在苏州市胥江路471号苏州产权交易所交易一部。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公开拍卖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法人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详细内容请查阅苏州产权交易网(www.szcjs.com)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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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程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512-6815209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512-68221604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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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的企业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向交易所提交保证金900万元人 民币(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 权转让款一部分;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