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项目名称搜索  按转让方名称搜索
生交所 > 江苏 > 交通运输业
【项目名称】三峰靖江港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5%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10894.110000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江苏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业
  挂牌日期:   2015-10-28 至 2015-11-28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策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三峰靖江港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地址) 靖江市新港园区康桥路1号
  法定代表人 金自力
  成立时间 2010-01-12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55025866-3
  经营范围
港口货物装卸、仓储和港内驳运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普通货运;货运代理(代办);货运配载;金属及金属矿销售;运输技术咨询服务;燃料油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0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5%
  2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28%
  3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   16%
  4
  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   10%
  5
  靖江新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5%
  6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   5%
  7
  靖江市天骄物资有限公司   1%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3341.010000万元   52.450000万元   41.12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4476.520000万元   114414.330000万元   30062.190000万元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1712.280000万元   17.680000万元   13.26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32748.780000万元   102727.710000万元   30021.070000万元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9-30   9990.710000万元   22.500000万元   16.87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41529.170000万元   111450.110000万元   30079.06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湖北永业行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9-01
  评估基准日 2014-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2610.130000万元   12610.130000万元  
  固定资产
113.010000万元   116.250000万元  
  无形资产
16672.050000万元   21919.9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44476.520000万元   152456.440000万元  
  流动负债
21872.100000万元   21872.1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14414.330000万元   108880.010000万元  
  净资产
30062.190000万元   43576.43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894.1075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资产评估报告显示:
1、标的企业是靖江市特大型港口物流码头,位于长江下游北岸靖江港深水岸线的新港区,长江航道常年维持水深12.5米,是天然的优质深水港,区位优越明显。
标的企业设计年吞吐量为4500万吨/年,后方堆场面积21万平米,1-7#泊位均采用直立式高桩梁板式结构,其中长江岸线1-3#泊位水工建筑均兼顾10万吨级,建设1个7万吨级通用散杂货泊位、1个4万吨级件杂泊位、1个2万吨级件杂泊位,占用长江岸线684m。焦港河岸线4-7#泊位水工建筑均兼顾8000吨级,建设1个5000吨级散货泊位、2个5000吨级杂货泊位、1个3000吨级杂货泊位,占用焦港河岸线525m,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堆场、道路和仓库等设施。
采取全自动化控制系统,作业范围广,散货、矿石、件杂货、钢材等均可装卸、堆存。
2、标的企业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三峰靖江港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土地。评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别为靖国用(2011)第68号和靖国用(2012)第255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分别为287105.0㎡、290490.0㎡,登记用途分别为仓储用地和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均为出让。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标的企业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为7700万元人民币,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该首期价款中扣除已支付的8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后的余款计6900万元人民币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第二期价款800万元人民币,受让方应在交易标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给转让方;第三期交易价款支付时间为转让方和受让方确定交易标的期间损益具体金额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首期价款外的后续价款须提供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首次付款日至分期付款日期间的利息。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下称上海联交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00万元到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和付清交易价款余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并付清交易价款余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为有效报价,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低于挂牌价格的报价无效。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支付。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为7700万元人民币,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该首期价款中扣除已支付的8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后的余款计6900万元人民币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第二期价款800万元人民币,受让方应在交易标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给转让方;第三期交易价款支付时间为转让方和受让方确定交易标的期间损益具体金额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首期价款外的后续价款须提供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首次付款日至分期付款日期间的利息。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收到转让方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受让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交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支付出让委托合同约定的受托经纪机构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按照上海联交所通知(或产权转让公告)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服务费全额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或放弃受让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产权交易价款、服务费全额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或放弃受让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不得以组成联合体的方式举牌,也不得采用信托等委托方式举牌

2.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3.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8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注册地(住所) 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89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2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谭雪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918740;1324189749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其他经济组 织,不得以组成联合体的方式举牌,也不得采用信托等委 托方式举牌 2.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 誉,经营状况良好 3.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