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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苏州林业机械厂有限公司64.55%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4BJ1006245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江苏/苏州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挂牌日期:   2014-09-15 至 2014-10-1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苏州林业机械厂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江苏省-苏州市(江苏省苏州市虎新路1号) 
法定代表人 岳群飞 
成立时间 1961-06-12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2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机械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25170426-4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人造板机械、木工机械、林业机械、环保设备、热交换设备、电控设备、机电产品、机电配件;经销:金属材料、工模刀具、五金、建材、木材家具、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及提供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和技术服务。  
职工人数 44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35%
2 张锦昌 20%
3 马仲伟 7.5%
4 忻伟康 7.5%
5 潘令闿 2.27%
6 郁宗英 2.27%
7 宋仁龙 1.82%
8 张龙庆 1.59%
9 黄丰鑫 1.59%
10 孟国荣 1.36%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487.6  -265.22  -361.6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60.7  2329.29  -268.59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7-31  338.01  -413.73  -413.93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775.92  2477.2  -701.2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7-31 
评估基准日 2014-05-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778.45  3360.81 
负债总计(万元) 2172.62  2172.62 
净 资 产(万元) -394.17  1188.1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66.97664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江苏和合合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标的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规定,标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已书面表示不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股东为:张锦昌、郁宗英、王宏、缪钧、曲美珠、朱燕文、忻伟康、钟萍、陈志豪。)。
2、过渡期内标的企业会产生人工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费用,具体费用情况为:6-7月标的企业具体费用总计217.12万元,8月-9月标的企业预计具体费用总计123.34万元。
3、详情见《资产评估报告》、《审核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 刘群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92911.70366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184-4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8034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马仲伟等24方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江苏省[320000]苏州市[320500]金阊区[320504]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所属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规模  
持有产(股)权比例 29.5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9.5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马仲伟等24方 
决议类型 其它类型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690.282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207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上述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进入竞价程序,上述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递交受让申请并获得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后,由于自身原因退出的;②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不参与后续竞价程序或各竞买人均不应价或以低于挂牌价格应价的;③因受让方原因未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其向北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文件即视为其认可并接受公告内容及转让方向北交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3)承诺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企业64.55%股权对应转让价格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承诺代标的企业偿还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50万元借款,且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前将1050万元本金一次性转至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5)自愿承担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之后交易过渡期内相应股权的损益。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07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市中海源产权交易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祁国珍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81115280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