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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苏州三友利化工有限公司25%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09BJ1003100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江苏/苏州   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挂牌日期:   2009-09-03 至 2009-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苏州三友利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江苏省-苏州市(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北京路9号) 
法定代表人宫木敬 
成立时间1996-12-05 
注册资本(万元)美元  247
经济性质中外合资 
公司类型(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所属行业化学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60820660-5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甲基丙烯酸丁酯及其高级酯类(危险化学品限按安全审查批准书核定品类),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涉及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无  
职工人数31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
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三菱丽阳株式会社51%
2吉化集团苏州安利化工有限公司25%
3住友商事株式会社24%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8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12152.68 273.81 201.23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6566.07 3174.84 3391.23 
审计机构苏州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09-07-31 5069.74 452.93 348.26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5329.05 1720.36 3608.6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09-08-28 
评估基准日2009-04-25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5519.1 -  
负债总计(万元)2143.36 -  
净 资 产(万元)3375.74 4060.6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015.155(万元)
基准日审计机构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江苏合展兆丰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吉化集团苏州安利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江苏省苏州市 
法定代表人魏民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10022.22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所属行业化学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13770497-3 
经营规模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2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3770497-3 
批准单位名称吉化集团苏州安利化工有限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股东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1015.16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受让成功后,标的公司与现有职工的劳动关系不变,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交纳30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的指定账户;
3、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不返还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①挂牌期间,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最终受让方未能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5、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1、为标的企业长远健康发展,要求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5千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依据挂牌金额的29.55%,设定为3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现金;支票;其他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受托会员经纪会员名称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薛茂盛  联系电话010-51267288  
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马晶波 联系电话010-66295735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马晶波 联系电话010-66295735 
交易机构传真010-66295588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吉化集团苏州安利化工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薛茂盛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26728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