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门市融辉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2BJ1005238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江苏/南通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2-11-19 至 2012-12-13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海门市融辉置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江苏省-南通市(海门镇解放东路电视塔东(海门开发区管委会内)) | |||||
法定代表人 | 白松 | |||||
成立时间 | 2006-05-30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8889252-5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凭资质经营)。一般经营项目:销售自行开发商品房;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 | |||||
职工人数 | 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83.33% | ||||
2 | 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6.67%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317.79 | -222.33 | -720.2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31417.71 | 73513.79 | 57903.92 | ||||
审计机构 | 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2-10-31 | 24311.96 | 5953.71 | 4473.36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37621.73 | 33727.25 | 3894.48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11-08 | |||||
评估基准日 | 2012-09-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38405.77 | 56204.69 | ||||
负债总计(万元) | 34827.63 | 34827.63 | ||||
净 资 产(万元) | 3578.14 | 21377.0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1377.06(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和景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企业详细情况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杨文侃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0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0861-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6.67%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6.67%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8250454-4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东城区[110101]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3号京宝花园二层 | |||||
法定代表人 | 刘希模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49467.5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30907-4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83.33%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3.33%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8250454-4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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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1377.06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30%(含已支付的保证金)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其余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一年内付清,并提供合法担保,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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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取得《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挂牌价格的30%向北交所指定的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均须出自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账户,不得采取他人代付、垫付、或以债务重组等方式。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否则转让方有权重新将本项目挂牌交易。 3、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 4、如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程序的;③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④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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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或为中国境内(港澳台除外)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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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6413.118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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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联系人:罗湘颍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81092981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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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有 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或为中国境内(港澳台除外)的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