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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关于扬州市邗江地区资产包的处置公告(打包处置资产项目)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江苏/扬州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0-03-26 至 2010-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关于扬州市邗江地区资产包的处置公告(打包处置资产项目)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我办”)拟对所持有的扬州市邗江地区资产包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资产包总金额约为37739.19万元,包含债权81户,涉及本金约16269.79万元,利息约19079.2万元,抵债资产4项,金额约2390.2万元(包内债权金额的截止日为2010年3月20日,抵债资产金额为抵债金额或抵债时的公允值),分布在江苏省的扬州市邗江地区。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办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为地方政府、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如资信证明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资产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同等条件下对资产享有优先购买权。

  有受让意向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与我公司联系商洽。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

  联系人:范先生;联系电话:025-84506888-21908;邮件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洪武路29号1906室;邮编:210005。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025-83219312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025-8479008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010-6650777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监察审计部);

  025-84502490(南京办事处纪检监察部)。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0天内。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

  2010年3月25日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范先生
  •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洪武路29号1906室
  • 邮编:210005
  • 电话:025-84506888-2190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